等紅燈突襲警比中指、吐口水 騎士代價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騎士阿清(化名)去年7月間騎車行經臺中市區時,竟趁着停等紅燈的空檔,對正在執行勤務的警員比中指、吐口水,甚至出手毆打,因而當場被逮。臺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考量到阿清已與警員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最終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阿清在停等紅燈時,突然對正在執勤的警員出手攻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清2025年7月間騎車行經臺中市區一處路口,停等紅燈時發現路口有一名警員正在執行交通崗守望勤務,他竟突然對警員比中指、吐口水,被制止仍不罷休,甚至徒手攻擊警員。
警員身上的密錄器被打到掉落,當場以現行犯逮捕阿清。事後經醫院檢查,警員受有頭部鈍挫傷合併頭皮血腫、頸部疼痛、頭暈等傷害。
臺中地院法官表示,阿清出於不明原因,徒手攻擊警員,損及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尊嚴,影響社會秩序與國家公權力的行使,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並與警員達成和解、給付賠償,警員也同意撤回傷害告訴,不再追究,最終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阿清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