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航空詐領補貼案 志信董事長黃春發獲判無罪
▲德安航空詐領民航局補助款案,前董事長黃春發(左)今日獲判無罪。(圖/資料照)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志信國際(2611)今(28)日傍晚公告,公司董事長黃春發因涉嫌德安航空詐領民航局補助案,遭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今日一審判決宣告黃春發無罪。黃春發是在2022年2月遭到起訴,歷經3年多,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黃春發犯罪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黃春發是德安航空首任董事長、總經理爲郭自行,之後由郭自行接任董事長。由於民航局爲照顧離島偏鄉居民,鼓勵航空業者分擔飛航任務,訂《大衆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編列預算補貼飛離島的航空公司。
德安航空自2005年起經營蘭嶼、綠島、七美、望安等5條離島冷門航線,每年可向民航局申請虧損補助款,但遭檢方調查,被控長期做假帳,以不實的租金費用向民航局詐領虧損補貼款4.22億餘元,以不實零件銷售發票向民航局詐領7788萬餘元補貼費用,還以不實維修費支出向民航局聲稱虧損,詐領補貼款4.43億餘元,合計向民航局詐領補貼9億1584萬餘元,
臺北地檢署3年前依詐欺等罪起訴郭自行及其前任董事長黃春發;臺北地院今日判郭自行應執行5年6月有期徒刑,黃春發則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