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祿挪用750萬善款私建豪宅!南通有10餘套房產
我國現行法律明確規定,慈善組織的財產應全部用於慈善目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佔慈善財產。
但道䘵所獲得的社會捐贈款,卻有一部分和他的經營收入混雜在一起,進了他個人的腰包。
對於網絡上的質疑,道祿今年5月在網絡平臺發佈了一份護生小居近年來財務狀況的收支聲明,聲明中顯示有九百多萬元的收入用來建了房子。
道祿稱:“兩棟房子花了七百多萬,750萬元左右,還有一棟沒做裝修,然後還有修了一條路,修了幾個水庫,這些都沒有來得及做最後審計。”
這兩棟建築位於護生小居附近的一座山上,一座三合院、一幢四層樓。房子主體結構已經完工,但因手續不合規,已經被當地政府要求停工。
在這份聲明中,道祿稱,原如皋護生小居總部有小產權房七套、南通公寓三套、二手住房一套。
護生小居義工餘波(化名)介紹道祿的房子:“三樓有一套房子,他自己住的,五樓有一套房子是給‘寶媽’住的,還有一套房子是給他女兒住的,這三套房子當初裡面裝修的時候,我都去參與過。”
編輯: 陳佳雯
責編: 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