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工廠應徵「易燃物旁抽菸」被糾正 竟拿針錐刺廠長眼險失明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埔心鄉鄒姓男子去年10月間,應徵工作失利竟心生不滿,深夜騎機車尾隨陳姓副廠長,還持木柄針錐刺破陳的左眼球,導致其視力嚴重受損。彰化地檢署調查後,依重傷害罪嫌將鄒男起訴,並沒收作案工具。

起訴書指出,2024年10月14日,鄒男前往陳男任職的工廠應徵,隔日參與教育訓練時,因被副廠長陳男認定無法勝任工作,雙方爆發口角。同日晚間8時30分許,鄒男再度返回工廠,並在門口抽菸,由於廠區存放易燃物,陳男與同事謝男見狀立即制止,告知廠區內禁止吸菸。然而,鄒男不僅拒絕配合,更與兩人發生激烈爭執及肢體衝突。

▲彰化埔心鄉發生木椎刺破眼球事件。(資料圖/民衆提供)

衝突過後,鄒男心懷怨恨,騎車尾隨下班的陳男。行經瑤鳳路時,陳男發現鄒男靠近,擔心發生碰撞,遂以左腳踢向對方機車,並將自身機車停靠路邊。未料,鄒男竟突然持木柄針錐猛刺陳男左眼,當場造成眼球破裂、鮮血直流。

兩人隨後在馬路上扭打,陳男忍痛奪下兇器,並將鄒男推落路旁排水溝,隨即報警求助。鄒男雖趁隙逃逸,但警方迅速於一公里外的超商將其逮捕。

▲彰化埔心鄉發生木椎刺破眼球事件。(資料圖/民衆提供)

鄒男到案後辯稱,自己並非刻意尾隨,只是恰巧與陳男同路,本想詢問「明天幾點上班」,卻因對方踢其機車,誤以爲遭遇攻擊,才持針錐「撥開」對方拳頭,不慎刺中眼睛。然而,檢方調查發現,陳男左眼傷勢嚴重,經手術後視力僅剩0.02,且醫師評估難以恢復,檢方調查後,認定鄒男涉嫌重傷害罪嫌犯行明確,將他起訴。

▲彰化鄒男騎機車尾隨陳姓副廠長。(資料圖/民衆提供)

▲副廠長眼球遭到刺破失明。(資料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