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土地承租”遇到“祖墳保護”
“這樁事兒堵心了一年多,今天總算放下了。”2025年初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室,七旬王老漢在調解協議上按下手印,一起因“祖墳被挖”引發的7戶同宗村民集體訴訟案,終於在該院民二庭法官高娜的調解下畫上句號,矛盾徹底平息。
一起官司兩世仇,這起糾紛牽扯農村最敏感的宗族情感,一邊是7位七旬老人守護祖墳的執念,一邊是土地承租人李某深感無辜的怨氣。雙方當事人僵持一年多,終於在石家莊中院二審中解開了心結。
矛盾涌現:祖墳被毀,糾紛難解
一年前的一個清晨,辛集市某村村南麥田裡,旋耕機的轟鳴聲打破了鄉村的寧靜。王某甲接到村民急報後,匆忙趕到現場,眼前的景象讓他渾身顫抖——5座祖墳被毀,棺材板碎片散落各處,遺骨在陽光下格外刺眼。
被毀祖墳涉及7家王姓族人,幾家人聞訊紛紛趕來,喝止了正在作業的旋耕機。
在農村,耕地中存在祖墳的情況較爲普遍。隨着農業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土地流轉規模的擴大,這類糾紛逐漸增多,且極其敏感。面對王家人的憤怒責罵,承租人李某卻說:“我籤合同租種土地種白山藥,僱人旋耕,提前不知道地裡有墳頭,幹活時我也不在現場,你們罵我,我找誰去?”
雙方情緒對立,當地鄉鎮和村委會組織了十餘次調解未果。2024年10月,7家王姓族人的幾位長者作爲代表,將李某告上法庭。
法庭交鋒:理性引導平息“情緒風暴”
一審法院經過兩次開庭審理,並多次調解,仍無法調和雙方矛盾,便對已經修繕完畢的1座祖墳作出判決,判令李某賠償墳墓修繕費用1萬元,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石家莊中院二審程序,高娜承辦該案。
今年2月19日,高娜主持第一次開庭。4名白髮蒼蒼的老人作爲訴訟代表出庭,他們說:“我們不請律師,祖墳被毀的事必須自己說清楚。”
李某的代理人宣讀上訴狀時,老人們拍打桌子憤怒地指責:“你們有沒有良心!後邊還有4座墳沒修呢,官司還有的打呢。”
高娜耐心安撫老人:“老人家,先別生氣。上訴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他的主張和意見並不決定案子的最終走向。您放心,法院一定會依法公正處理。”“老人家,您們吵了一年多,問題解決了嗎?打官司不是目的,咱們要解決問題啊。”
高娜引導雙方將爭議焦點集中在李某應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的認定是否正確以及能否一次性解決全部5座墳的賠償問題上。“爭議焦點清單式”審理,有效地避免了情緒化爭吵,將雙方拉回理性討論的軌道。
在高娜的因勢利導下,庭審順利進行。但當問到調解意向時,李某的代理人告訴高娜:“這案子調不了。村裡、鄉里都調了好多輪了,一審也費了很大勁兒,調不成。”
休庭後,高娜雖已擬好判決書,但她反覆思考後,卻將判決書壓在了案頭:“不行,案子判了還會衍生再審案件,並且還有後續訴訟,這幾家人可能幾年都不得安寧。”
思考案件化解思路時,高娜回想起庭審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細節——在鄉鎮調解階段,雙方曾短暫達成過5萬元的和解意向,“這類涉及民俗傳統的糾紛,判決治標不治本,只有調解才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背靠背”調解:“解紛熱線”成溝通橋樑
高娜開啓“背靠背”調解模式,她的辦公電話成了協調對立雙方的“熱線橋”。
電話那頭,王老漢們的代表王某甲聲音疲憊:“高法官,謝謝你爲我們費心,其實我們一輩子沒打過官司,要不是這事兒實在不能接受,誰願意折騰?”
高娜迴應:“我理解,祖墳被挖放在誰家都受不了。但根據庭審情況,李某租種土地也是爲了生計,他也真不知道地裡有墳。”
高娜巧妙地將話題引向實際問題:“如果調解解決此案,可以把5座墳的賠償一次性解決,您和幾位老人家也不用再打官司了,訴訟費還能退 一半。李某那邊我再做做工作,爭取賠償款當場給付。”
王某甲語氣逐漸平和:“高法官,你說得在理,我們商量商量。”
與此同時,李某也在電話中大倒苦水:“真是倒黴透頂了!‘人誤地一季,地誤人一年’,我花錢租地種白山藥,地不但撂荒了,還惹了一腦門子官司,成天被人家追着罵,還要賠錢,裡外全虧。”
高娜表達同情:“你投資種地確實不容易,這事擱誰身上都窩火。”然後話鋒一轉,“但將心比心,祖墳被挖的痛苦,比你這個更難承受。”
高娜進一步同李某分析:“如果判決,官司還會繼續打下去,要是能夠調解,把5座墳的事一次性處理,了結官司,不留後患,你該種地種地,他們該修墳修墳,各過各的日子,別成一輩子仇人,好不好?”
爲了更好地說服李某,高娜還提供了類案參考:“類似案件,法院一般會支持合理修繕費用和精神撫慰金。”
針對李某銀行賬戶因本案被查封的顧慮,高娜承諾:“只要本案調解成功履行完畢,我們會立即協調一審法院儘快解封。”
這種實事求是解決實際問題的態度,最終打動了李某。
溝通越來越順暢了。高娜在工作記錄中寫道:“涉及這樣的有關傳統風俗習慣的民事案件,一定要兼顧法理情,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握手言和:從家族仇怨到相互理解
今年3月12日,案件第二次開庭。與上次劍拔弩張的氣氛不同,雙方都冷靜下來了。
高娜抓住機會提出:“李某,你看幾位大爺這麼大年紀還爲家族事奔波,多不容易。你表個態?”李某起身向王老漢們道歉:“幾位老人家,我確實不知道地裡有墳,對不住您們了。”
在冷靜理性的氛圍下,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李某一次性賠償7位王老漢5座墳墓的修繕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共計6萬元;王老漢們承諾不再就後續事情追究責任。簽字後,李某當場通過手機銀行完成轉賬。
高娜再次囑咐李某:“這次是交學費了,以後籤租種土地合同時,要提前瞭解所租耕地內是否有墳墓、線纜等,最好要求出租人書面明確,或在開耕前在村裡的公示欄中張貼公示,提醒村民注意。還要提前告知僱傭人員,明確作業範圍,以免再發生類似糾紛。”李某連連點頭。
協議簽訂完畢,陽光透過法院調解室的窗戶,輕柔地灑在人身上,爲這場紛爭圓滿的解決塗上了色彩。高娜表示,將針對此類案件,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一方面提示土地承租人提高翻耕土地中的風險防範意識;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力度和覆蓋範圍,倡導文明喪葬理念,以“法俗共治”營造睦鄰友善的鄉村環境。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