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就不要想發財!陸官媒曝「一把手」權錢交易細節
當官就不要想發財!《中紀報》:攬私活、賺外快這些行爲都要嚴懲。(央視新聞)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17日)刊文,前不久,媒體披露了四川省閬中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原主任鄭苑平嚴重違紀違法案相關細節。作爲「一把手」的鄭苑平,其不僅利用職務之便,在項目評審進度調控、工程造價覈定等方面爲商人老闆提供幫助,還不務正業,帶頭組成「斂財團隊」「攬私活」「賺外快」,從協審項目撈回扣,把財評中心變成了掛着國家單位牌子的營利機構。鄭苑平最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文章稱,現實中,「攬私活」「賺外快」,違規兼職取酬者也不鮮見。他們將「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視爲圭臬,有的「掛證」取酬搞副業,空手套白狼;有的隱形兼職,櫃檯下交易;有的借「理財」名義圈錢,違規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將大量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本職工作以外的領域。公職人員違規兼職取酬是典型的「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不僅違紀違法,催生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更嚴重破壞社會公平正義,帶來的後果不容小覷。
文章稱,行使公權力的黨員幹部,如果在官行商、明官暗商,一邊吃着「公家飯」,利用「公家」資源結交的社會關係「攬私活」,一邊拿着國家發放的薪酬在外「掙快錢」,就是以權謀私、公權濫用,根子在於思想上沒有釐清當官與發財的界限,行動上犯了糊塗,最終也必將爲此受到紀法嚴懲。《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均對此作出相應規定,這些都是爲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劃出的紀法紅線,必須嚴格遵守。
文章稱,「受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民爭業。」爲官發財,理應兩道,這是古往今來的爲官做人之道。明代汪汝達將守着「常俸」、不貪「俸外」視爲做官的操守,離任時斷然拒絕下屬官吏送來的平日收繳的罰金。當官發財與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更是格格不入。吉鴻昌把「當官即不許發財」寫在細瓷茶碗上,交給陶瓷廠燒製,併發給全體官兵。如此「碗銘」,字字珠璣,垂範千古。方誌敏不幸被捕後,國民黨軍士兵知道他是共產黨的重要幹部,認爲他錢一定不少,想趁機撈一把,可搜遍全身,除了一塊懷錶和一支鋼筆,沒有找到一文錢。面對威逼利誘,他義正詞嚴地說道,「我們革命不是爲着發財!」當官不是發財的崗位,兩頭佔必然兩頭空,選擇爲官從政就不要滋生在從政中發財的念頭。
文章稱,斷掉當官發財的念頭,靠他律更靠自律。在從制度上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的同時,黨員領導幹部要明確自己的角色定位、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摒棄身外之物,拒絕不義之財,手握公權,當專心公務,將當官即不許發財作爲從政的底線始終堅守踐行。抵得住誘惑、經得住考驗、守得住根本,才能避免走向歧途,纔不會丟掉爲官者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