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縣清華園小區限制業主用水電、限制充費,官方回覆:
單縣物業服務中心和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覆如下: 接到您反映小區物業限制充值水電費的問題後,縣物業中心工作人員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覈實,經過現場進行覈實,物業公司確實有限制充值水電費的行爲,經過園藝辦事處、縣物業服務中心現場督導,目前物業公司已經不在進行限制充值水電費。
您反映的侵佔業主公共收益問題,經調查,該小區的公共收益由小區黨支部管理,賬目已公示。根據《菏澤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業主委員會管理和使用公共收益,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所在地的縣物業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或者撤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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