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殺狗街友又想虐貓 遭羈押

胡姓街友上月涉嫌虐殺米克斯犬「Michael」後,9月2日清晨又對小花貓下手,將其捆綁塞入垃圾袋企圖帶走。(淡水警分局提供/張鎧乙新北傳真)

新北市淡水區61歲胡姓街友于8月底虐殺米克斯犬「Michael」,9月初又企圖虐貓遭逮,警方循線到桃園市拘提到案,士林地方法院裁準羈押。新北市動保處痛斥行徑殘忍,除依法究辦外,也將約談飼主追究疏失,強調任何虐待行爲都不容姑息。

據瞭解,胡男平日居無定所,經常在淡水地區公園或車站遊蕩,喝醉酒便惹事鬧事。上月19日晚間,他涉嫌自淡水漁人碼頭竊走62歲李姓男子飼養的黑色米克斯犬「Michael」,之後竟騎單車以繩牽引帶至臺北市濱江街公園,將狗吊起狠打致死,最後棄屍基隆河。

胡男施虐過程遭民衆錄影上傳網路,引發社會憤怒。淡水警方循線追查,9月2日傳喚胡男到案,依竊盜、毀損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未料胡嫌製作完筆錄離開警局後,竟不思悔改。當日上午6時許,他在淡水河岸見到1只繫有頸圈的小花貓,再度以尼龍繩強行捆綁,甚至將貓塞進垃圾袋企圖帶走。所幸有民衆發現異狀,立即剪斷繩索將小貓抱回交還飼主,成功阻止悲劇。

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又是胡男所爲,但人已逃離淡水,6日凌晨3時許,專案小組在桃園市區逮捕胡男,訊後依竊盜未遂、毀損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罪嫌再度送辦,7日由士林地院裁定羈押。

動保處指出,依《動物保護法》惡意或重大故意虐待動物,致重傷或死亡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該案雖有熱心民衆即時阻止,但飼主也涉及疏失,因將寵物貓放任於公共場所遊走,未盡妥善管理責任,後續將依法約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