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整治 嚴管大漢溪放流水
新北市府拚2030年淡水河全流域脫離嚴重污染。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訂立2030年淡水河全流域脫離嚴重污染目標,目前嚴重污染長度降至0.5%,主要集中大漢溪流域,環保局已公告大漢溪及支流加嚴放流水標準,新設業者須馬上符合規定,既有512家業者於2027年8月前完成,若涉及工程改善,可提出污水削減計劃,延至2028年8月。
新規定要求沿岸業者放流水氨氮限值標準降至30mg/L(每公升毫克),較中央60mg/L嚴格1倍。
淡水河全長158.7公里,由大漢溪、新店溪、基隆河及淡水河本流匯聚而成,流域面積是臺灣第三大河川。新北跨局處推污水納管、未登記工廠輔導轉型或遷廠、市場設置油脂截留器與畜牧業廢水再利用,嚴重污染程度從2010年升格時5.8%,降至去年0.5%,仍有最後一哩路要走。
嚴重污染河段落在鶯歌到板橋的大漢溪流域,依中央標準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氨氮放流水標準,以電鍍基板、印刷電路板等規範落在60mg/L左右,爲完成2030年目標,市府決定進一步加嚴。
環保局水質保護科長鄭美炎指出,去年辦理研商會邀業者討論與協調,今年公告後,新設業者將全面符合30mg/L,既有業者要在2027年8月20日完成改善。考量設施改善要經費與時間,若業者2027年8月20日前提出污水削減計劃,期限可延至2028年8月20日。
目前大漢溪流域管制業者多落在60到120mg/L之間,業者指出,考量技術可行性及業者生存權益,應先以高氨氮濃度或氨氮排放量大者優先改善,而非全面性加嚴管制,設備汰換金額龐大,業者無力負荷。
另有業者指出,原本行業別未列管氨氮項目,若管制項目要做氨氮定期檢測,擔心水污費會同步開徵。環保局迴應,依中央法規放流水標準未管制氨氮項目者,無須繳納水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