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2月大男嬰猝死!生母2年前曾害女嬰截趾 檢警深入調查

▲淡水2個月大男嬰猝死,醫院開立診斷書 。(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20日晚間發生一起男嬰猝死案,35歲吳姓母親表示,出生2個月男嬰在趴睡時,發現他呼吸微弱,經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此外,吳女在2年前就曾因未滿月的女嬰尿牀,用吹風機要吹乾牀鋪,卻因睡着,女嬰腿部被熱風吹了3小時,造成腿部灼傷,最後截趾保命,臺北地院判5個月有期徒刑。此次再發生男嬰死亡,生父質疑男嬰死亡非意外,檢警相驗初步無外傷,詳細死因待解剖後釐清。

據瞭解,男嬰的35歲吳姓母親在傍晚6時左右,發現男嬰呼吸異常,立即撥打119求助。晚間7時許,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對男嬰實施心肺復甦術後,緊急將他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搶救。然而,男嬰最終仍因急救無效,不幸在晚間7時30分宣告死亡。

檢警初步檢視男嬰遺體,外觀並無明顯外傷,但生父(前男友)對死因有疑慮,認爲吳女延誤送醫1小時,懷疑非意外;檢警後續將對男嬰進行解剖,待報告結果出爐後,進一步確認男嬰死因是否涉及兒虐。目前警方已將全案列爲兒少保護案件,依法偵辦中。

除此之外,根據判決書,2023年吳女產下1女,租屋在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9月16日下午1時許,發現未滿月的女嬰尿牀,於是使用吹風機要吹乾牀鋪,沒想到吳女卻睡着,醒來已經是下午4時許,發現女嬰雙腿多處紅腫、水泡,經送臺大醫院搶救,因雙腿燙傷總面積佔體表面積15.5%,最後左腳中腳趾、無名腳趾、小腳趾壞死,只能截趾。醫院通報家防中心,檢警調查,依過失傷害罪起訴,臺北地院判她有期徒刑5個月。

臺北市家防中心表示,事發當時因爲女童傷勢嚴重且家長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評估家庭無合適照顧資源能提供女童穩定受照顧環境,因此在2023年10月起對女童進行保護安置。爲維護兒少個案權益,已於2024年1月以臺北市政府名義對家長提起獨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