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風災釀屋損 臺南市府推貨櫃屋應急 弱勢戶免費入住
丹娜絲風災釀屋損,臺南市府推貨櫃屋應急,弱勢戶免費入住。(讀者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丹娜絲風災後第26天,臺南市政府今天宣佈,爲協助因丹娜絲颱風造成住家毀損、無法居住的災民,推出「114年丹娜絲風災災民租用貨櫃屋計劃」,即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至所轄區公所登記申請,凡未領取租金補貼且居所嚴重受損者,均可申請,租用期間從9月1日至12月31日,1櫃8000元由申請人負擔,弱勢戶則由市府負擔。
這場風災造成臺南超過2.4萬戶屋損,屋頂全掀、半掀多達7678戶,家園只能以帆布覆蓋應急,尤其近2周來大雨頻繁,後壁、白河等地區災戶更上演因帆布蓄水過重,雨水往屋內傾倒,儘管受災戶亟欲重建,也因缺工嚴重,等不到施工團隊來趕快修復家園。
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前天首開會議,中央、地方已明確分工分區認養並分頭聯繫廠商,希望能儘快啓動修復大計。秘書長尤天厚今天也宣佈風災照顧災民租用貨櫃屋計劃,由市府承租貨櫃屋,申請人負擔1櫃每月2000元租金,爲期4個月共8000元,即日起至8月31日,民衆可至所轄區公所登記申請,弱勢戶則由市府負擔。
臺南市政府秘書長尤天厚(右二)說明風災照顧災民租用貨櫃屋計劃。(曹婷婷攝)
市府表示,凡未領取租金補貼且居所嚴重受損者,均可申請貨櫃屋安置,租期爲9月1日至12月31日。每櫃可供3人以內居住,最多申請2櫃。費用部分,由市府統一承租並補助大部分費用,申請人僅需負擔每櫃8000元,其餘由市府支付。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羣,費用則由市府全數負擔。
市府提醒,申請人須妥善使用貨櫃屋,若有損壞自行需負責修繕。此外貨櫃屋需設於受災戶所屬行政區內,並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如有糾紛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處理。
尤天厚說,多數受災民衆不願接受安置,寧可待在自己家,貨櫃屋是一個安置選項,但他直言,以0121大埔地震爲例,雖造成臺南山區部分民衆有家歸不得,當時也提供貨櫃屋租用,但僅不到10戶提出申請,民衆對入住貨櫃屋的意願普遍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