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修法 預先控管潛在被害人

警方從警示帳戶等資料分析尚未報案的「潛在被害人」,派員阻詐。圖爲165反詐騙專線平臺。(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投資詐欺,刑事局2023年6月起推動「潛在被害人攔阻計劃」,從警示帳戶等資料分析已被騙、卻未報案的高風險對象,要求員警訪查勸說,2年來主動找出約9萬名潛在被害人,力阻5.8億元再落詐團手中。而爲強化跨部會打詐,警政署與金管會討論,將修法授權警方可提供潛在被害名單給銀行、虛擬通貨業者,預先控管可疑帳戶,並通知警方介入,希望本會期通過。

新加坡今年通過法令,該國警方只要懷疑某人遭詐,政府可監管其銀行帳戶並阻止匯款。我國警方也就此討論,但考量國情不同,短期內不可行,目前希望在立院本會期先通過修法,在詐防條例明文規定警方可提供潛在被害名單給金融單位阻詐使用,以免金融單位擔心違反個資法。

刑事局透過警示帳戶、虛擬錢包、涉詐網站、投資網站金流、郵寄贈書及LINE羣組等面向,精準查找潛在被害人,再交由各縣市警局於3日內派員訪查,防止被害人繼續被騙。今年1至8月共通報警示帳戶潛在被害人1萬4862件、攔阻金額約1億3639萬餘元;虛擬貨幣被害人通報3094件、攔阻金額約466萬元。

警方分析2年來挖掘出的9萬名潛在被害人,發現有2成5被害人知道遭詐但不報案;有2成2不認爲被騙,並拒絕警方協助,且以41歲至50歲的女性佔比最高。

警大教授許福生指出,成功騙局有兩大關鍵。一是以詐術贏得被害人的信任,讓對方不知不覺交付金錢或個資;二是成爲社區的一部分,營造「自己人」的假象,降低被害人戒心。

他說,詐團已從電信走到網路迎向AI,利用AI快速寫出詐騙劇本,加上24小時噓寒問暖、利用假照片、假證件、假視訊等取信,都讓人難以察覺已落入陷阱。他強調,社會須營造「友善被害人」氛圍,唯有讓被害人敢於說出來,社會才能累積防詐知識,形成集體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