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吵架罵人「夏西夏景」 法院公道價4000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大學生小豪(化名)因細故與A女鬧得不愉快,去年12月間竟在社羣平臺Instagram發文,辱罵A女、B男,「X女人」、「讓寵物跑出來夏西夏景亂咬人對嗎」,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小豪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

▲小豪在IG發文罵人,結果卻害慘自己。(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豪因與A女發生細故,竟在去年12月間於IG發文辱罵A女、B男,內容包含「X女人,管好妳家的狗可以嗎?讓寵物跑出來夏西夏景(丟人現眼)亂咬人對嗎」、「暴露狂」、「誰家的狗啊?放出來丟人現眼的」等等,導致A女和B男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

後來,A女和B男的朋友看到小豪的IG文章,便將此事轉告兩人,兩人這才決定向警方報案並提告。小豪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

法官認爲,小豪的文章內容使用粗鄙字眼,帶有輕蔑他人、使人難堪的意思,而且他發文的動機只是爲了宣泄個人不滿情緒,與公共利益無關,極易使不知情的人對A女和B男留下負面印象,確實對兩人的名譽造成相當的不良影響。

法官表示,考量到小豪已經坦承犯行,雖然他有意和解,但遭A女和B男拒絕,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