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分科測驗報名17日截止

大考中心提醒,完成報名手續的考生,請於6月18日至20日確認報名資料期間內,至大考中心網站確認報名資料。本報資料照片

114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至114年6月17日下午5時截止,考生未依簡章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視爲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大考中心表示,完成報名手續後,考生請於6月18日至20日確認報名資料,若有誤得於6月20日前提出更正。

大考中心表示,114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期限將至,便利商店繳費方式已於6月14日截止,現在還欲報名的考生可臨櫃費或匯款轉帳,繳費期限至6月17日下午3時30分止;或是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繳費,繳費期限至6月17日晚上12時止。

大考中心提醒,完成報名手續的考生,請於6月18日至20日確認報名資料期間內,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分科測驗的「試務專區」,登入「考生專區」確認報名資料,首次使用者需註冊。如發現姓名、考試地區、報名科目及無冷氣試場等資料有異、遺漏,或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錯誤,得於6月20日前提出更正,逾期概不受理。

若要提出更正,集體報名者應由集體報名單位以正式公文方式提出,個別報名者應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電子郵件(photo@ceec.edu.tw)或傳真(02-23661365)方式提出申請,經大考中心查證屬實後修正。另考生如欲更正通訊地址及電話,不論集體或個別報名,皆可於7月8日至7月22日期間,逕至分科測驗「試務專區」登入「考生專區」更正。

另外,大考中心指出,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爲「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受理申請至6月17日下午5時截止。開放上網查詢審查結果日期爲6月27日。一般項目及輔具項目每次考試皆須重新提出申請,請考生至大考中心網站分科測驗之「試務專區」,於報名系統點選「編輯特殊應考需求」後,選擇「一般項目及輔具項目」,逐項選填所需協助或安排。

申請特殊項目的話,若考生已於114學年度學測申請且審查通過者,可至「試務專區」查詢審查結果並提出沿用或其他需求。若未參加或未申請114學測者:須於系統點選「編輯特殊應考需求」選擇「特殊項目」,並至「應考服務」>「特殊項目」頁面依指示登錄資料,將申請表件郵寄至大考中心,作爲審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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