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2025丨學者王生雲:AI時代應迴歸以作者爲中心的評價體系

【編者按】

在人工智能與人形機器人的一騎絕塵中,中國大學迎來2025。

2025年,註定要成爲變革的年份。是以戰略敏捷贏得戰略主動,還是在延誤中錯失轉型機遇,中國大學踏上征途。

人工智能技術如何賦能學科建設?人工智能技術給創新人才培養帶來哪些啓示?澎湃新聞特推出“大學2025”專題,以深入探討人工智能時代的大學之變。

雲南省委黨校哲學教研部講師王生雲撰文寫道,當學術浮躁之風遇上AI時代,作者與作品的分離在技術上趨於成熟,僅靠“AI率”檢測難以有效甄別。AI時代應迴歸以作者爲中心的評價體系。

當下,學術浮躁之風與人工智能(AI)時代相遇,催生了一系列問題。

例如,生成式AI的迅速發展帶來了作者自證的難題。近三年發生的兩起“AI文生圖”版權爭議判例,一贏一輸的關鍵判斷因素在於:自然人作者在使用AI生成內容時是否投入了創造性勞動。此外,高校引入畢業論文AI檢測也引發討論。

種種現象促使我們再次審視學術評價體系與人才評價體系。近日,新華社刊發《學術浮躁之風必須狠剎》文章指出,學術浮躁之風背離科學精神,危害學術生態,必須狠剎!

今年5月,改文風強作風學術期刊聯盟發佈《學術期刊改進文風倡議》,提出“善用AI技術,嚴守學術規範”,避免“重模型、輕思想”“重技術、輕問題”傾向。

呼籲迴歸以作者爲中心的評價體系

作者、作品與發表之間的健康關係應是:作品是展示作者水平的載體。作者水平高未必依賴作品(如可通過答辯證明),發表僅爲交流手段,發表與否不影響作品蘊含的學術價值。基於對三者關係的認知差異,現有學術評價體系可分三類:

第一類是以作者爲中心的評價體系。如陳寅恪無著作、無博士學位,憑梁啓超推薦和專家組答辯入職清華大學。又如西湖大學評職稱看的不是論文篇數、引用率等數據,而依據教師的研究貢獻在其領域內的重要性。這些評價方式均是以作者自身的實際能力、貢獻爲中心。

第二類是以作品爲中心的評價體系,如鼓勵代表作評審、同行評議等。部分大學的博士“申請-考覈”制度要求提交代表作,無需發表;博士論文開題資格論文也是代表作評審,無需發表;博士畢業也無強制要求發表論文與畢業掛鉤。

此方式認爲代表作可衡量作者水平。某些單位實行“代表作+現場答辯”,因發表的作品可能受編輯影響,是編輯允許作者發表的水平,未必完全代表作者自身水平,故需答辯驗證。真正的代表作評審應與發表無關,甚至可評審未發表的成熟作品。

第三類是以發表爲中心的評價體系。其問題在於:作品本身價值被忽視,學術評價聚焦在發表上,不關心作者水平與作品質量,只看發表在何處、發了幾篇。“AI科學家”生成的論文也能通過評審而發表,作品進一步貶值。另外有的單位只統計傳統紙質期刊論文,而不統計在權威網絡平臺發表的文章,與網絡化、智能化時代脫節。這是作者-作品-發表關係的顛倒。

當學術浮躁之風遇上AI時代,作者與作品的分離在技術上趨於成熟,僅靠“AI率”檢測難以有效甄別。AI時代應迴歸以作者爲中心的評價體系。

例如,近三年發生的兩起“AI文生圖”案例:一例是2023年,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全國首例“AI文生圖”著作權侵權案作出判決認定,該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具有作品屬性;另一例是今年4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一起“AI文生圖”著作權糾紛作出裁定認爲,“簡單提示詞+AI生成”不構成作品。

同樣使用AI生成的內容,一起法院判決認爲版權屬於使用者;一起判決認爲不屬於。這裡最關鍵的判斷依據就是使用AI生成內容過程中使用者的創造性智力投入。前一起使用者經過不斷調試完善,達到預期效果,後一起只是簡單提示詞生成,並且自己沒有掌握原理,無法現場再現生成過程,被判無版權。

這兩起判例告訴我們,不能光看作品怎麼樣,要看作品背後的人水平怎麼樣。以此類推,評價人才應迴歸以作者爲中心,不能以作品代替作者,更不能以作品發表代替作者的水平。

核心是看人才的實際水平和貢獻

實現作者參與、客觀公正評價學術水平的途徑主要有三種:一是“作品+小同行答辯”及公開監督,允許旁聽和記錄保存備查。二是採用現場寫作考試,考論文寫作,可以不要註釋和參考文獻。三是根據作者貢獻來評定人才。

至於第一種,西湖大學是實踐範例。西湖大學施一公校長在《自我突圍》一書中說:學術水平的評價從來不應該由一個量化的指標來主導,也不應該由沒有相關專業背景的評委一起投票決定,而是應該由水平相近或更高的同行來評議。從某種程度上說,學術評價確實帶有相當強的主觀性。因此,最好的評委應當是被大多數國際小同行推崇的、沒有利益衝突的傑出科學家。

這確實是一個好思路。施一公領導的西湖大學所採取的學術評價“不看發表文章、不看帽子、不看獎項”,教師們也沒有考覈指標。但是施一公說,這些教師的壓力其實很大,因爲他們要和國際同行一流高手過招來證明自己的水平。所謂“過招”就是作者作爲主體參與學術評價之中,通過答辯展示自己的學術研究貢獻。

當然,施校長既具有國際視野,也有資源和渠道可以通過線上線下各種方式讓西湖大學的老師和國際同行過招。很多單位目前還不具備這樣的能力,而本地區又沒有真正的同行專家。科研管理者通常難以真正細分同行專家,一些欠發達地方經常出現“跨專業、非同行評審”的現象。

在這種情況下,引入作者答辯也是無效的,因爲專業細分的條件下,搞非同行專家答辯是無效的,互相不瞭解也不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利用東西部地區協作和中央定點幫扶機制,在全國範圍內找到各個專業的同行專家,建立同行專家數據庫,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同行答辯來評議學術水平。

至於第二種,採用現場寫作考試可以在現有的考試評職稱等方式上進行拓展。2024年12月出臺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職稱認定工作的通知》提出“以考代評”的措施。2024年8月,中國青年報發文《優化人才評價體系 “憑實力說話”成北京職稱評審改革風向標》。當然,這裡憑實力說話更多是指業績。對於哲學社會科學來說,現場寫作是展示學術功底和學術實力的好方法。現場寫作是一種客觀公正的評價載體,保證作者與作品的不可分離性。

至於第三種,以實際貢獻作爲人才評價標準。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探索人工智能人才評價新標準。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導向,以薪酬待遇、代碼被引用量、在重要開源社區的影響力貢獻度、“千卡/萬卡級”訓練優化經驗等作爲人工智能人才的重要評價依據。年薪100萬元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研發經驗的,可直接認定爲省級領軍人才;年薪50萬元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研發經驗的,可直接認定爲省級青年人才;承擔單個橫向課題經費超過300萬元且通過自主驗收的,可直接認定爲省級領軍人才。

總的來說,迴歸以作者爲中心的學術評價體系,核心是看作者的真實水平和實際貢獻,而不是看發表論文的載體,甚至與發表與否無關。需要明確的是:人才評價與作品評價是兩回事——作品不能完全代表人才水平,人才水平再高也不能沒有作品,當然作品形式可以多樣化,包括論文、專著、隨筆、雜文、課件、講課等等。

2018年出臺的《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科學評價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人才。突出成果的研究質量、內容創新和社會效益,推行理論文章、決策諮詢研究報告、建言獻策成果、優秀網絡文章、藝術創作作品等與論文、專著等效評價。

也就是說,只要能體現作者水平與貢獻的成果皆可作爲評價人才的依據,關鍵在於必須辨明作品與作者之間的血肉聯繫,將作者本身置於評價的中心和關鍵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