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遺產爲何不是「具俊曄先一半」再給子女? 專家爆真相:很多人搞錯了

大S在日本因流感併發肺炎去世,震驚華人社會。(圖/中時資料照)

大S上億財產的繼承,根據臺灣民法第1138條,在大S的情況下,具俊曄作爲配偶,以及她與汪小菲的一對兒女,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因此,具俊曄將與兩名子女共同繼承遺產,三人平分。

大S如有留下遺囑,遺產分配可能不會是簡單的平分。即使有遺囑,仍需考量「特留份」的法律規定,這意味着遺產分配可能比我們想像的更復雜。

這提醒我們:遺囑不是年紀大的人才需要!

無論你現在幾歲,提早規劃遺囑,才能確保財產留給真正想照顧的人,並減少家族間的糾紛,實現和諧傳承。

確實,依民法規定,配偶死亡,生存的一方可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即合計夫妻兩人在婚姻期間取得的財產後,先分一半,剩餘的,再和其他法定遺產繼承人均分。

但並非每對夫妻都能使用「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有些人誤以爲,大S的配偶具俊曄可以使用「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先分配大S財產的一半,另外一半再由具俊曄與大S的兩個小孩平分。

實際上,「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僅能分配夫妻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

具俊曄亦是韓國知名藝人,若其婚後財產較大S多,就無法行使差額請求。

大S的離世,是娛樂圈的巨大損失,讓我們一起爲大S及她的家人送上最深的祝福!

本文已獲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繼承與贈與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