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案 綠腐敗一角

高市府認定,大樹和山光電案違害水保情節重大,已廢止第二期水土保持計劃並函請中央廢止籌設許可、施工許可,並恢復原土地使用。記者徐白櫻/攝影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場廣達五十一公頃,違規濫墾山林,顯而易見,地方居民抗爭兩年,高雄市長陳其邁有可能不知情嗎?地方綠營民代想必也知曉。

但,市府視而不見,只象徵性的七次裁罰百餘萬元;綠營民代噤聲,業者仍續施工,這就是從中央到地方完全執政,缺乏監督導致的腐敗。如非輿論報導引起公憤,恐怕社會大衆仍矇在鼓裡,陳其邁依然好官我自爲之,幻想着任滿後的「雄圖霸業」。

多年前,筆者參加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今爲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會議,會中播放小林村滅村前後景象,令人震撼與心痛。大樹光電空照現場,怵目驚心,在地居民憂心成「下個小林村」,並非無因。陳市長如見過小林村影片,應有悲天憫人之心,早該撤銷水保執照,而非長期敷衍罰款。

經濟部也有縱容的責任,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於日昨廢止光電興辦事業許可。然,原本綠意盎然的山林,成爲已被剷平的山頭,又如何復原生態呢?

蔡政府完全執政八年,推動「綠電」政策,披着華麗外衣,中央大開綠燈,既無嚴謹規範,又未落實監督,南部綠營執政縣政逢迎上意,業者投其所好,上下交相賊,美麗山林成破碎的山河。

去年初爆發臺南「小二甲」光電弊案,不是第一個;大樹和山光電案,也絕非最後一個。加上鄭文燦涉及土地開發弊案,都只是冰山之一角。

因爲,蔡政府完全執政八年,不受任何監督,假立法院護航通過立法,不知隱匿多少腐敗!鄭文燦案就被包庇達七年之久,如非鄭爲賴清德黨內競爭對手,恐怕石沉大海。賴政府推動大罷免,不但企圖複製蔡政府的完全執政、意圖逃避國會在野黨的監督,更謀走向雙獨「獨裁」與「臺獨」,卻無法掩蓋內政失能等諸多問題。

大樹和山光電案,是中央地方聯手執政、走向腐敗的最新見證。見微知着,在大是大非面前,每個人要拋棄一己之私,七月二十六日反惡罷,「護民主、戰獨裁」,站出來投下「不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