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猝逝!律師揭遺產紛爭曝「兒女處境」:汪小菲佔優勢

大S前夫汪小菲。(中時資料照)

藝人大S(本名徐熙媛)春節與家人赴日旅遊,今(3)日卻驚爆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突如其來的噩耗爲外界投下震撼彈。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依據臺灣民法規定,無論是大S留下的遺產或兩名小孩的監護權,身爲前夫的汪小菲佔據一定優勢,「除非立法院願意修法,否則這部分的規定就是如此。」

律師呂秋遠表示,根據臺灣的民法規定,夫妻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事監護權,但若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將移轉至生存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並強調,就算大S曾立遺囑也不起作用,僅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

「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兩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呂秋遠進一步指出,即便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已與具俊曄再婚,但鑑於具俊曄並未收養她的兩名小孩,因此在法律上僅稱得上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仍由汪所行使。

針對遺產分配部分,呂秋遠坦言,目前雖說是由配偶具俊曄、兩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三分之一,但汪小菲若是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將生出許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在過去的經驗裡,生父是好人,就會把財產信託,等孩子成年後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未來就會有大小不一的訴訟在後面。」

呂秋遠也提及,若汪小菲向將孩子帶走,大S的家人後續仍能在法院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該訴訟相當不易;至於遺產部分,僅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未來仍有很多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