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振動監測可選無活動日? 北市議員批:數據不客觀
臺北大巨蛋共振問題引發民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大巨蛋1年只須監測4天,且不限演唱會或舉辦活動時監測,質疑震動、噪音數據不客觀。北市體育局17日迴應,已要求遠雄於演唱會活動期間,監測場館周邊外部振動及影響。(臺北市觀傳局提供)
臺北大巨蛋演唱會經濟起飛,昨日更有韓星泰妍開唱,不過共振問題仍讓不少附近住戶擔憂,臺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大巨蛋1年只須監測4天,且不限演唱會或舉辦活動時監測,質疑震動、噪音數據不客觀,要求市府提出因應方案。北市體育局17日迴應,已要求遠雄於演唱會活動期間,監測場館周邊外部振動及影響。
許淑華表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大巨蛋1年只須監測4天,且這4天沒有指定是要在演唱會或舉辦活動時監測,質疑數據根本不夠客觀,更進一步說明,演唱會期間造成的震動問題讓周邊住戶持續投訴,要求遠雄於演唱會期間定點測試,然而根據遠雄對外回覆,大巨蛋體育館結構及共振數據合乎規範,要遠雄提供監測數據卻又不給。
許淑華要求,針對大巨蛋震動、噪音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報告應由體育局邀集環保局、文化局和建管處,要求遠雄於演唱會期間增加定點監測,透過數據分析研議改善方案。
許淑華也批評,目前針對大型羣聚計劃應召開跨局處審查會議,但大巨蛋辦理審查會議時,竟排除里長出席會議,僅邀請區公所,根本無視地方民意。
此外,許淑華說,天后張惠妹去年底於大巨蛋舉辦演唱會,5天演唱會門票22億元, 遠雄抽成10%賺2億元,市府卻只抽成0.6%、1320萬元,分潤比例低的誇張,要求市府提出重啓分潤協商。
體育局表示,遠雄巨蛋公司有管理維護大巨蛋場館之責,已行文要求遠雄於演唱會活動期間,監測場館周邊外部振動及影響,並定期進行結構安全檢測,相關作爲除於大巨蛋非運動賽事大型羣聚活動審查會議中嚴格審查並要求外,也將納入營運績效評估考覈。
體育局說,昨日結束的演唱會,主辦單位及遠雄於活動前審查會議中說明,表演內容爲抒情歌曲且無搖滾區,無振動疑慮。另里長亦隨同區公所列席會議,相關建議已在當日會議中充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