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媽起駕時巧遇朋友衰卷泄密 「都詐團主謀在講」檢還警清白

▲時任第五警分局的一名連姓小隊長,遭囚禁人頭主嫌咬泄密。(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連姓偵查隊小隊長遭詐欺集團主嫌爆料,早在警方上門搜索前,就收到「消息來源(指連員)」泄露搜索時程,同夥早都換手機滅證。連姓小隊長今年初遭檢廉搜索,1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近日偵結,經勘驗手機跟訊問證人,認爲除了蔡嫌說法,沒有更多證據佐證連員有泄密,予以不起訴處分。

綽號「樂咖(長腳)」的連姓小隊長,先後待過臺中市第五警分局、第二警分局。又,中市刑大追查一名戶籍在宜蘭的被害人,把銀行帳戶交給詐團,並遭詐團主嫌蔡男等人囚禁臺中北屯3天,偵辦該案的刑大林姓隊長認爲被害人筆錄不完整,又聯繫不上被害人,恰巧連姓小隊長爲宜蘭人,層層請託連小返家時,順道協助再次製作筆錄。

檢方調查,第五警分局承辦該案的陸姓偵查佐,將被害人資料提供給連姓小隊長,以便連員聯繫被害人,連才掌握該案部分資料。連又在警方公務羣組內,得知當時警方「掃黑專案」期程。

▲連姓小隊長坦承有在大甲媽起駕時,巧遇蔡嫌跟蔡嫌友人而聊天,但未泄密。(圖/記者許權毅攝)

2023年4月21日,正好是鎮瀾宮大甲媽祖遶境起駕日,連姓小隊長跟家人前往參加,巧遇上述該案犯嫌蔡男跟蔡男友人邱男,疑將警方鎖定的疑犯照片提供給蔡嫌確認,並泄露警方將在遶境活動後有「掃黑專案」。

結果警方在同年5月4日搜索逮捕蔡嫌時,蔡嫌得意洋洋跟警方說,警方上門前,就有一個綽號「樂咖」的「消息來源」告知警方行動日期,該集團也在警方上門前,通通把手機都換了、刪除資料。蔡男還被發現,傳訊息跟女友炫耀「我們的名字在二分局、五分局很有名」。

▲連姓小隊長在今年初於第二警分局任職時遭搜索,現已調職到和平分局。(圖/記者許權毅攝)

連姓小隊長雖坦承有跟蔡嫌等人巧遇,但說當時是透過他案認識的邱男介紹,僅是督促邱男,要告知若有朋友住在第五分局轄區,不要再亂搞,並沒有泄露偵查秘密。

連喊冤說,雖然有受指示前往補強該案被害人筆錄,但是也就只掌握被害人筆錄內容,不清楚其他資料,也沒有拍攝其他資料之照片。

該案蔡姓主嫌以證人身分稱,連小當時在鎮瀾宮地下室拿出照片問自己是不是手機上的人,並且稱「我們分局有人要針對你,要注意安全。」自已追問時間,連小回:「警察不會這麼笨在大甲媽遶境的時候抓,大概是遶境後到5月7日之間,看要不要離開臺中。」還向連道謝。

但是,跟蔡嫌同行的邱姓友人、葉男等人,均否認雙方在現場有交談,也沒有拿出手機比對身分。邱姓友人說,只是跟連姓小隊長介紹蔡男住在北屯,開玩笑跟連小說,若蔡在轄區作亂,就把人抓起來等語。

▲時任刑大林姓隊長表示,當初有請託連姓小隊長協助補強被害人筆錄。(圖/記者許權毅攝)

林姓隊長表示,僅有請連找陸姓偵查佐拿被害人資料,以補強遭到狹持跟拘禁過程,彼此支援很正常;陸姓偵查佐說,並沒有提供太多資料給連,只是因爲連要回宜蘭,請他順道幫忙,但連其實也沒已讀資料。

經檢方勘驗連員手機、通訊紀錄等,也未發現瀆職等犯行。該案僅有蔡姓主嫌一人指證,難以認定連姓小隊長泄密,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