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農會罕見推集體授權 甘露梨三分之二還是非法種植
被譽爲「梨界LV」的寶島甘露梨,是由苗栗卓蘭梨農劉申權耗費廿年心血研發的臺灣本土品種。圖/劉申權提供
被譽爲「梨界LV」的寶島甘露梨,是苗栗卓蘭梨農劉申權耗費廿年心血研發的臺灣本土品種,七年前取得品種權後迅速竄紅,成爲最熱銷的梨王,卻也衍生大量偷接搶種亂象,他告過一名農民。最近苗栗大湖農會協助農民集體授權,是全臺少見合法推動品種權的案例。
劉申權感嘆,儘管授權金只要五萬元,平均每年二千多元的低廉門檻,全臺約有三千戶種植甘露梨,卻只有三分之一依法取得合法授權。
王姓農民不僅違法偷種,還公開批評合法繳費者是「憨人」,劉申權憤而提告。案件纏訟五年,去年獲最高法院判決定讞,王姓農民須賠償九十萬元,此案也成爲臺灣果樹類品種權訴訟首宗勝訴案例。
今年七十五歲的劉申權,早年經營機車行,事業有成,卻因長期操勞而健康亮紅燈,四十歲決定轉行務農。他觀察,臺灣長年仰賴日本進口梨穗,產量不穩、運輸保存也常出問題,影響梨農收益與高接梨品質,遂立志要研發出屬於臺灣的在地品種。
梨樹從育苗到開花結果歷時七至十二年,他從二千多個雜交品系中反覆測試配種,歷經廿年才成功育成「寶島甘露梨」。期間遭逢九二一地震重創家園,他賣掉兩塊田地籌措資金,才得以繼續研發。看到自己研發的品種,已經佔臺灣梨產業八成市佔率,他欣慰地說:「總算讓臺灣梨,不用再仰賴進口梨穗了」。
劉申權強調,推廣合法授權並非爲了營利,而是希望建立農民智慧財產權的觀念,進而激勵更多人投入育種工作。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自二○○五年修訂施行,明定農民若欲種植具有品種權的作物,須依法取得合法授權,未經授權擅自生產、繁殖或販售,可處最高三十萬元罰鍰。農糧署表示,查近年發生侵權案件,有菊花、聖誔紅、四季橘及梨等。若有侵權疑慮,只有品種權人得對侵權者透過司法程序,請求排除侵害或賠償,第三人或政府並無主張的權限。
臺中市后里區是種植甘露梨知名地區,林姓果農說,后里區的高接梨品質好,每年八月陸續採收,中秋節很受歡迎。他們都知道甘露梨接穗需申請合法授權,應不致於爲了授權費而冒險違法種植。
臺大助理教授林如森表示,大湖農會推動集體授權,不僅降低農民合法種植門檻,也帶動品種權教育,過去曾有農會違法,如今大湖農會率先守法,對臺灣農業永續發展具有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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