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組合拳”

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綠色低碳發展作爲新發展理念的重要內涵,不僅是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應有之義,也是推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的內在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完善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體系,並增強各類政策取向一致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打好政策“組合拳”,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面對新階段新形勢新要求,必須統籌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組合拳”,增強政策合力,從而推動美麗中國建設行穩致遠。

深刻認識綠色低碳發展政策的重要作用

綠色低碳發展作爲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治本之道,離不開一系列環境政策的有效激勵和支撐。其中,環境經濟政策強調通過市場機制手段促使企業加強“內部約束”以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從而促成環境治理效果與經濟發展效益的雙贏。

一是有助於倒逼和激勵綠色技術創新的主體培育、成果轉化和協同治理,進而推動建設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環境經濟政策通過排污稅費等“利用市場”手段或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制度等“建立市場”手段,以倒逼和激發企業開展節能減排技術、清潔生產技術、新能源技術等方面的創新,從而形成綠色低碳發展的內生動力。

這種基於市場機制的激勵型環境規制政策,注重通過綠色技術市場化應用,來引導和激勵以企業爲主體的技術創新能力提升、以技術中介機構爲主體的創新成果轉化推進、以政府爲主體的協同創新生態營造,因而有助於建設形成市場導向的全鏈條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二是有助於深化完善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改革和市場交易機制建設,進而推動健全綠色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深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改革,旨在明晰的產權、完備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綠色收費價格機制條件下,通過市場化交易實現資源環境要素的最優配置,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的有機結合。

環境經濟政策的根本宗旨就是要充分發揮資源環境要素配置中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在維護資源環境要素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上的關鍵作用。特別是以“建立市場”爲導向的環境經濟政策,目的就是要通過創新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模式、豐富資源環境要素市場交易主體和交易產品、完善資源環境要素市場交易制度規範和平臺建設、加快構建環保信用監管體系和法律法規體系,促成碳排放權、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等市場化交易的規模擴大、結構優化、效率提升和保障強化,不斷健全綠色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實現資源環境要素投入總量控制和資源環境要素利用率提升雙目標的有機統一。

三是有助於促進形成資源集約的經濟增長方式和綠色生產生活消費模式,進而推動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關鍵在於通過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和環境保護公衆化,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

從促進產業生態化來看,環境經濟政策中的價格、稅費手段,可以有效促進傳統產業的集約化、低碳化、清潔化,推動三次產業由傳統過度依賴能源資源消耗的“黑色發展”轉向資源節約、低碳環保的“綠色發展”;財政補貼、資源環境權益交易等政策手段,則有利於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清潔生產和清潔能源產業,推動自然經濟向生態經濟、傳統鏈式經濟向循環經濟轉型。從促進生態產業化來看,綠色金融政策工具創新,可以有效破解生態產業化中的融資難題;着眼於生態補償制度的環境經濟政策,則可以通過保障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來激勵生態產品供給,從而助力實現環境收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

此外,環境經濟政策還可以通過健全環境公共服務體系、提高環境公共服務水平,引導和激勵社會公衆、社會組織更廣泛地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事業,並促成綠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強化政策統籌協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應以政策的精準高效和統籌協同爲原則,以促進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提升爲目標,即在達到生態環境治理效果的同時,發揮政策對經濟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積極效應,從而走出一條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一方面,着眼優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着力提升環境經濟經濟政策的科學化、精細化、高效化水平。一是加強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通過發行國債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加強對綠色產業發展、企業節能降耗、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重點領域的財政扶持和投入,同時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創新綠色發展基金投入方式,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二是重視綠色金融的支撐和提升作用,立足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制定綠色金融政策架構及標準體系、完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拓展綠色金融服務範圍、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壯大“耐心資本”,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發揮綠色金融對綠色投資、綠色技術創新、綠色消費的重要支撐作用。三是發揮稅收和價格政策的約束和激勵作用,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環境稅率及其他各類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倒逼和激勵企業淘汰落後產能、開展綠色生產、降低碳排放。完善生態補償制度體系,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綠色收費價格機制,激勵優質生態產品供給,引導居民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另一方面,遵循生態環境治理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內在邏輯,積極尋求環境經濟政策的動態最優組合和統籌協同。一是不同環境經濟政策工具的“多元協同”,針對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生活消費方式綠色化等循環經濟體系中不同目標變量,施以差異化、多元化的環境經濟政策。二是環境經濟政策不同實施環節的“統一協同”,環境經濟政策實施效果,不僅取決於選擇及出臺某項特定類型的政策,而且還與環保投資、過程監督、規制結果等特定環境經濟政策不同實施環節有關。因此,在進行環境治理時應注重政策出臺與督查落實協同推進,同時加強環境經濟政策實施的配套制度建設,如建立環境經濟覈算體系、碳排放監測覈算體系、環境信用評價體系等。三是環境經濟政策與其他治理手段的“聯動協同”,聯合運用環境經濟調控、環境立法執法、環境行政監管、社會治理等多種環境規制和生態治理手段,探索其耦合聯動機制,不斷完善環境政策體系的頂層設計,形成協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合力。

(作者系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區域現代化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發展研究院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