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諮文送立院 綠籲理性審查

左起爲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林麗瑩,蕭文生,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副總統蕭美琴,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大法官被提名人鄭純惠,陳慈陽,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21日公佈大法官7人名單,並提名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秋明爲司法院長、最高法院法官蘇素娥爲副院長,大法官提名諮文21日已送抵立法院;民進黨立委、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目前憲法法庭已形同癱瘓,呼籲在野陣營不要再「逢賴必反、逢綠必反」,讓朝野可以就適任性、專業性理性審查。

吳思瑤表示,先前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先被延宕,而後又都被退,造成現在憲法法庭形同癱瘓,如今提名諮文再度送來,希望程序面不要再重蹈覆徹,該排案就排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儘快召開朝野協商,促使審查期程獲各黨共識。

她說,司法凌駕政黨,在實質審查方面不要再像去年一樣未審先判,希望各黨立委可以針對大法官人選的專業性、適任性表達意見,但前提是要理性審查,不要再「逢賴必反、逢綠必反」,重蹈去年的覆轍。

針對總統人事提名權,立法院法制局日前對此提出議題研析報告,內容指出憲法機關人事提名權部分,因須經立法院同意,在總統所屬政黨並非國會多數黨時,提名人選即未必當然獲得國會認同,而引發爭議,現行「總統職權行使」相關規範分散在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各自的組織法中,及法律位階較低、外界不易查詢的《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提名作業透明度待商榷。

法制局建議,各憲法機關之職權性質或有不同,但爲確保獨立性、多元性,可評估將其人事提名共通事項予以專法規定,以避免目前法規分散且不完整之問題,並針對「徵詢國會意見程序」、「明定同一政黨比例之限制」、「明定任期屆滿前一定時間需進行提名作業;未得立法院同意時,需於一定時間內補足提名」以及「明定消極資格條件及免職規定」制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