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審查 蕭文生提保障基本人權、規範國家機關相互關係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大法官被提名人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接受立委審查。記者餘承翰/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資格,蕭文生口頭報告時表示,如有機會任大法官,保障基本人權將是最重要任務;至於相對複雜的各個國家機關間相互關係,須先從既有憲法基礎及實務運作情形出發,尋求適合憲政運作需要,又能符合現代民主法治國家最基本要求解決方案。
蕭文生口頭報告時,先是提及自己就讀德國科隆大學與慕尼黑大學的學經歷,隨後也說回國後除傳統公法學領域研究重點外,就傳統上並非法學領域注目之焦點或新興法律領域,例如中央銀行制度、金融 監理、公共債務、審計制度、規費制度、預算制度、特別公課、數位時代之法治整備。此外,除博士論文外,共出版8本專書與3本教科書,超過140篇期刊論文與25篇專書論文,相關著作中有許多與大法官釋憲直接有關之著作。
蕭文生表示,基於上述理由,他的專業知識與研究成果,符合憲法法庭釋憲工作要求,在專業資格上應可適任大法官一職;另對人權保障理念與維持憲政秩序信念及未來擔任大法官的期許,大法官是憲法守護者,憲法是用相當簡潔與抽象文字來規範複雜之國家與人民關係以及各國家機關間之相互關係。
蕭文生認爲,國家與人民關係主要是建構在基本人權之保障,各國家機關間之相互關係則建立在權力分立與制衡架構,以及在民主法治國原理原則下運作,兩者不得偏廢。國家機關的設置與運作隨着各國曆史經驗、政治、社會、經濟環境不同,呈現多元複雜風貌,並無放諸四海皆準之制度,遇有爭議時,並無依絕對標準決定的解決方式可供參考,必須以各國憲法規定與憲政實務運作爲基礎,尋求解決方案。
蕭文生表示,未來如有機會擔任大法官一職,保障基本人權將是最重要之任務,期盼在普世價值標準內,建構適合我國國情的基本人權制度;至於相對複雜的各個國家機關間相互關係,則必須先從我國既有之憲法基礎以及憲法實務運作情形出發,尋求既能適合我國憲政運作需要,又能符合現代民主法治國家最基本要求之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