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桶打翻代價不小 婦人冒替取消醫院掛號慘了

2025年9月1日澎湖縣/薛女冒用洪女個資登入澎湖醫院門診掛號系統遭查出,雖25萬元和解,但一審還是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許逸民攝)

醋桶打翻代價不小。澎湖一名已婚婦女,因不滿心儀的鐘姓男友人與洪姓女子友好,竟趁知悉對方的個資,登入澎湖醫院門診掛號系統,連續3度把洪女的掛號取消,並再替洪女預約婦產和泌尿科門診。結果東窗事發,不但花了25萬元尋求洪女原諒及和解,但澎湖地方法院日前仍依違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共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43歲薛姓女子與洪女皆系鍾男友人,但薛女見洪女與鍾男友好而心生不滿,於是利用前受鍾男委託她代訂洪女機票而得知的個人資料,在前(2023)年底起,陸續以洪女身分證字號、生日等個資登入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的網路掛號系統後,僞其名義將其預約的心臟內科門診、胸腔內科門診和身心內科門診取消,還於去年2月分別假冒洪女上網幫她預約婦產科門診及泌尿科門診掛號。

經洪女發覺有異,報警處理,才查悉上情,由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

判決書說,薛女明知醫院網路掛號系統應以自己或他人授權同意之身分證字號掛號及生日,用以驗證身分,竟意圖損害洪女之利益,基於違反妨害電腦使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僞造準私文書之犯意,以電子設備連結網際網路,進入,足生損害於澎湖醫院網路掛號系統之正確性。

因此薛女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4次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間,犯意各別,行爲互異,應予分論並罰,共4罪;但考量薛女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堪認態度尚佳,並綜合審酌被告自陳大學畢業,目前從事家管,已婚,有2名子女,須扶養媽媽,身體狀況良好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及其犯罪之動機、手段、情節、所生危害、及如法院前案紀錄表所載素行等一切情狀。各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