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拒不認罪到心服口服——一起盜竊案背後的檢察溫度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阮佔江 帥標 通訊員 李劍雄 周曉豔
“我反正沒有偷東西,你們不要問我了,我什麼都不會說!”面對承辦檢察官的訊問,劉某某、解某某態度強硬。然而,半年之後,在承辦檢察官的耐心釋法說理和證據面前,兩人的心理防線崩塌,最終認罪悔罪。2025年5月28日,由湖南長沙瀏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解某某涉嫌盜竊罪,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從最初的拒不認罪,到最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這背後,是承辦檢察官抽絲剝繭、嚴謹辦案,堅持司法爲民的初心與堅守。
2024年10月下旬,劉某某、解某某流竄至瀏陽市,短短數日內,二人騎摩托車在瀏陽市荷花街道、普跡鎮,通過破壞窗戶、翻窗入室的方式,盜竊兩戶居民家中現金12700元,並將其中1萬元贓款兌換成微信零錢分贓。同年11月初,二人被瀏陽市公安局抓獲。
2024年12月10日,瀏陽市檢察院對二人依法批准逮捕,同時向公安機關發出了一份詳盡的《繼續偵查提綱》。
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通過細緻審查證據、多次釋法說理,最終突破劉某某和解某某的心理防線,他們終於承認:“之前存在僥倖心理,以爲不認罪就能逃脫懲罰。現在,我們心服口服,願意認罪認罰。”
承辦檢察官抓住時機,引導退贓退賠,嫌疑人表示請求家屬代爲退贓。當辛苦打工三個月、好不容易攢下的萬元工資卻被盜的被害人林某某接到領款通知時,他簡直不敢相信:“沒想到檢察院真幫我把血汗錢追回來了!”幾天後,林某某特意打來電話,激動地堅持要送錦旗致謝:“感謝周檢察官!感謝檢察院!你們是真心爲民的好公僕!”
法律的威嚴不容挑戰,司法的溫度也始終都在。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結,不僅彰顯了檢察官在證據薄弱時抽絲剝繭、鎖定真兇的智慧與擔當,更體現了檢察機關追贓挽損、維護羣衆切身利益的爲民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