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貨第一”到交不出貨,志存鋰業被追償1.8億元
近日,五礦新能(688779.SH)公開了一則一審勝訴公告。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解除涉案雙方的《碳酸鋰採購框架協議》,並責令被告向原告五礦新能及其子公司返還預付款1.22億元、支付部分違約金,總涉案金額達1.81億元。
7月15日,《華夏時報》記者已就相關問題致函五礦新能,截至發稿未得回覆。在此次判決中,南進喜、南東東、南天3人同爲被告,並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此前,南東東也爲其他債務出具過連帶責任保證。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鼎亮告訴記者,“連帶責任擔保是商業交易中常見的擔保方式,這種擔保方式能夠爲債權人提供額外的保障,降低債務違約風險。但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一定風險,包括保證人名下現金、存款、有價證券、房產、車輛等資產不足的風險,保證人轉移財產的風險等。因此,在訴訟之前或訴訟中,應當及時申請財產保全,防止轉移財產。”
自從2025年起,南東東實控的被告志存鋰業集團密集出現多起合同糾紛,除了多筆股權凍結,也出現了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的情況。從其他債權公司公佈的情況來看,從事碳酸鋰生產的志存鋰業存在外購礦成本高的問題,它的信用崩盤或許是鋰業下行期的一個縮影。目前該判決仍在上訴期內,最終執行存不確定性。
被欠款超1億元
2024年,五礦新能的全資子公司長遠鋰科、金馳能源與志存鋰業及其旗下的江西金輝鋰業、宜春天卓新材料(統稱“志存集團”)簽訂協議,約定志存集團於2024年內供應不低於2.4萬噸的電池級碳酸鋰,並且五礦新能方面已經支付5億元預付款。
志存鋰業是國內大型碳酸鋰生產商。五礦新能主要做電池正極材料,長遠鋰科和金馳能源都是五礦新能的重要子公司。長遠鋰科從事高效電池正極材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金馳能源經營的產業相對上游,主要生產NCM523、NCM622、NCM811、NCA(不同種類的鎳鈷錳酸鋰和鎳鈷鋁酸鋰正極材料)等前驅體,且全部用於五礦新能生產三元正極材料。
正常履約8個月後,雙方交易出現了問題。到2025年1月,五礦新能方面正式起訴志存集團,訴訟請求包括解除協議、追回預付款及違約金共計1.85億元,並要求擔保人南進喜等承擔連帶責任。
起因是志存集團存在違約行爲。根據五礦新能此前披露的起訴公告,此前雙方簽訂了2024年全年的碳酸鋰採購框架協議,但是志存集團在2024年下半年開始出現違約行爲。2024年8月,五礦新能方面向志存集團發送了9月的《採購訂單》,需要1500噸產品,但是直到10月,志存集團也沒有足量交付。
志存集團的違約或許和停產直接相關。志存鋰業曾於2024年6月25日發佈通知,表明江西金輝鋰業和宜春天卓新材料會從2024年7月1日起開始夏季檢修。到9月,志存集團出現違約,沒辦法交付足夠的產品。直至2024年結束,五礦新能的預付款項剩餘1.76億元,五礦新能因此計提了1.22億元。
五礦新能去年業績亦受到影響。2024年,五礦新能整體虧損5.08億元,同比增虧307.8%。其中,長遠鋰科虧損了3.03億元,同比下降132.58%。金馳能源虧損1.22億元,同比下降417.87%。五礦新能在年報中指出,除了產品銷量和下跌、產能利用率較低,也有訴訟案件計提壞賬準備的影響。
五礦新能的大部分訴訟請求得到了支持,主要包括解除協議、返還預付款及逾期利息、支付違約金等方面。根據一審判決,志存集團方面應該返還長遠鋰科1.19億元,返還金馳能源2970萬元,並支付長遠鋰科共計約4900萬元違約金,支付金馳能源1000萬元違約金。
被告信用“崩盤”
被告方除了企業法人,還包括南進喜、南東東、南天3名自然人。天眼查顯示,南東東是志存鋰業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南天爲志存鋰業董事;南進喜是南氏家族核心成員,對南氏實業投資集團控股50%。南氏3人以個人全部財產爲擔保,爲志存集團的合同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爲一年,擔保最高額爲5億元。
由於債權人五礦新能的起訴,南氏3人目前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盧鼎亮告訴記者,“連帶責任保證是商業交易中常見的擔保方式之一,尤其在高風險、高金額的領域(如借貸、供應鏈、工程承包、新能源項目投資等)廣泛應用。連帶責任保證的核心特徵是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這並不是南氏3人首次爲志存鋰業兜底債務,志存鋰業亦存在拖欠其他公司貨款的行爲。2025年4月公告顯示,截至去年末,志存鋰業有近7000萬元的設備合同款未支付給亞光科技(300123.SZ),南東東也承諾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爲了收回設備款,亞光科技已經和志存鋰業簽訂了《抵押合同》,抵押物爲24套MVR設備、閃蒸設備等,但是亞光科技得知部分抵押物已有在先抵押情況,結合亞光科技及法律顧問對志存鋰業經營狀態、涉及法律訴訟、被執行情況以及《抵押合同》的抵押權順位、抵押資產價值評估等情況綜合判斷,預計未來回款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志存鋰業的信用已經岌岌可危。2025年起,志存鋰業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宜春天卓新材料、江西金輝鋰業、宜春志存新材料、江西中科鋰業、江西雲鋰材料等陸續出現股權凍結、成爲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的情況。亞光科技指出,志存鋰業的資信狀況進一步惡化,已經出現較爲嚴重的信用問題。
志存鋰業總部位於江西宜春市,曾是國內碳酸鋰龍頭企業。新疆志存鋰業官網顯示,2021年和2022年,志存鋰業的電池級碳酸鋰出貨量位於全國第一。2023年至2024年鋰價快速下跌,2024年末下探至7萬元/噸左右,而志存鋰業在鋰價下行中衰落。亞光科技在公告中指出,自2024年下半年起,包括大型企業在內的衆多涉鋰企業紛紛停工或減產,志存鋰業自有礦產資源不足,外購礦成本高,部分生產基地也處於半停產狀態。
知名財稅審專家、資深註冊會計師劉志耕告訴記者,“債權人及時主張權利確保擔保時效有效,債務人及關聯方資信惡化也加速了擔保執行,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是商業風控的常規手段,但需警惕擔保效力的瑕疵、財產清償不足、關聯風險傳導三重執行風險。債權人應通過資產動態監控、反擔保設計和及時司法行動優化保障。”
比起亞光科技只能拿到設備抵債,五礦新能拿到股權質押或許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根據一審判決,長遠鋰科對江西中科鋰業名下的兩家公司股權處置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包括江西雲鋰材料3283.8萬股、贛州市丫山鎢業3000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