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樓公共梯間」墜樓亡算凶宅? 專家1條件推翻

▲有民衆上網問,有人從公寓5樓公共梯間的窗戶跳下,墜落至樓下巷子,不幸在送醫前身亡,這樣5樓會變凶宅嗎?(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凶宅認定標準一直存在爭議,就有民衆上網問,有人從公寓5樓公共梯間的窗戶跳下,墜落至樓下巷子,不幸在送醫前身亡,這樣5樓會變凶宅嗎?專家表示,依照法院判例與市場慣例,不會認定爲該戶住宅爲凶宅,也不會影響其他樓層鄰戶的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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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粉專《我是凶宅!!買賣/法拍/投資/撿便宜/屋主自租自售/仲介/資訊新聞/全臺/禁廣告只有凶宅可進。》PO文發問,透露有公寓5樓的住戶在老公寓樓的公共樓梯間跳窗,墜落地點是路上的巷子,該民衆到醫院前死亡,這樣算凶宅嗎?

PO文引來網友正反熱議,支持「不算凶宅」的網友認爲,既然沒有死在室內,依照現行認定標準就不構成凶宅。

認爲算凶宅的網友則有不同看法,有人表示「跳的地方跟落下的地方應該都算」,更有網友從玄學角度分析「死者會回家,所以算」。也有網友直言「住的人會在意就算」、「買方介意就算」,點出了市場現實。

▲凶宅以發生地點爲認定依據,而非單純以戶籍或物件鄰近關係來界定。(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主任賴志昶分析,依照規範,所謂「凶宅」是指屋內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例如自殺、他殺、命案等,以發生地點爲認定依據,死亡發生地點的起點、落點都算,而非單純以戶籍或物件鄰近關係來界定,對於公共區域發生的類似事件,在法理認定上確實存在模糊空間。

賴志昶分析,死者雖住在5樓公寓,但實際事故地點是在共用樓梯間,墜落點亦是屋外公共巷弄,依照法院判例與市場慣例,不會認定爲該戶住宅爲凶宅,也不會影響其他樓層鄰戶的交易價格。

不過,雖該戶法律上未構成凶宅,但部分購屋者仍會對心理因素或環境氛圍有所疑慮,建議賣方仍應充分揭露事實,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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