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師「牙給」瞎掰機車被偷 警幫找7天發現被騙...誣告罪判刑

▲臺中一名劉男到大雅派出所亂報案機車被偷,害員警找了7天,被依誣告罪判刑。(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劉男自稱是刺青師,去年某日到派出所報案,稱機車遭竊,但劉男車輛根本沒被偷,員警還四處幫他找了7天,員警不知情幫忙「尋回」,劉男又說車上的安全帽、刺青工具還沒找到,結果員警調了監視器,發現劉男的機車根本沒被偷,瞎忙7天,依誣告罪移送劉男,地院處拘役20日。

檢警追查,劉男有竊盜、槍砲前科,去年9月半夜11點多,突然跑到大雅派出所報案,自稱機車、安全帽、斜揹包、手提袋以及刺青工具等物遭竊,經員警製作筆錄後,開始展開追查,並在劉男報案後7天,警方在路邊尋獲機車,通知劉男領回。

劉男到派出所後卻繼續騙,說車子雖然找到了,但車上的安全帽等物不見,要提出竊盜告訴。警方調閱劉男機車的行車紀錄器、周邊監視器,卻發現劉男根本沒遭竊,報案後還持續使用自己的機車,將劉男依誣告罪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定,劉男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且本案情節爲故意犯罪,又是出獄後5年內犯罪,應該加重其刑。

臺中地院豐原簡易庭認爲,劉男前科與本案關聯性低,不予加重刑責。但審酌劉男謊報遭竊,耗費國家資源,犯後已經坦承犯行,並且跟承辦員警當面致歉,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