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前僱主家強盜 無照看護遭逮
劉姓男子(遭壓制者)闖入前僱主住家強盜財物,海山警分局員警在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將他逮捕。(海山警分局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新北市板橋區江寧路1日上午發生侵入住宅強盜案,無照看護64歲劉姓男子闖入前僱主家中,持刀強盜現金、金項鍊1條、提款卡後逃逸,隨後至ATM提領3萬餘元,總計得手約10萬元。海山警分局獲報展開追查,5小時後在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逮捕劉嫌,將依加重強盜罪嫌送辦。
據瞭解,劉嫌4月初透過介紹到74歲廖姓婦人住家擔任看護,負責照顧廖婦臥病在牀的丈夫,但僅工作2天即離職。劉嫌於1日上午8時許趁被害人住處大門未上鎖,戴帽子及口罩入侵住宅,先到廚房取得1把菜刀,隨後進入臥室持刀抵住廖婦,扯下其頸上價值約5萬元的金項鍊,再威脅交出現金及提款卡,逼問出密碼後迅速逃離。
劉嫌得手後先到附近超商ATM盜領3萬餘元,隨後到板橋車站搭臺鐵回到新竹縣竹北市住處躲藏。廖婦則自行走到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報案,警方鎖定劉嫌涉嫌重大,經廖婦指認,確認系劉嫌犯案。
劉嫌1日下午2時許騎車外出時,當街遭埋伏員警壓制逮捕,隨後帶往劉嫌住處搜索,起獲被害人金項鍊、提款卡,贓款則已被存入劉嫌個人帳戶。
據瞭解,劉嫌於2002年在宜蘭巧遇舊識陳姓男子,到陳男家中作客時開口借錢,遭拒絕與奚落,劉男忿忿離開。隨後劉男購買菜刀、玩具槍、膠帶、頭套、手套等物,蒙面返回陳男住處,持刀殺害陳男並強盜700元及香菸後逃逸,數日後在臺北市被捕。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決無期徒刑定讞,並於2022年才獲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