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關環評失敗 芳苑鋐威陸域風電仍被認定不應開發

環境部環評大會今天舉辦「彰化芳苑𬭎威風力發電計劃」,本案經環評委員綜合考量,判斷本案對自然環境、生態及當地居民權益有顯著不利影響,因此被認定不應開發。記者李柏澔/攝影

環境部環評大會今天舉辦「彰化芳苑𬭎威風力發電計劃」,本案經環評委員綜合考量,判斷本案對自然環境、生態及當地居民權益有顯著不利影響,因此仍被認定不應開發。

本案開發單位爲𬭎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爲經濟部,本計劃基地位於彰化縣芳苑鄉內陸區域,開發區位非屬近岸之風場,於芳苑鄉福海段、芳埤段、芳墘段等4筆地號設置4部風力機組,風機單機裝置容量約3百萬瓦(MW),總裝置容量約15百萬瓦(MW)。

上次初審時地方居民便透過聯合聲明指出,𬭎威公司在其環評說明書的訪談紀錄與事實不符,痛批涉及僞造;環評委員當時也表示,風機設置上也應有科學基礎證明沒有影響,選址建議應重新考慮,因此本案經建議不應開發,並於今天環評大會審查。

彰化縣育華國小家長會長林清波今天指出,本次𬭎威能源公司雖然將風機設置位置與學校的距離由480公尺改爲600公尺,但風機運轉仍將產生低頻噪音、風切聲與陰影閃爍效應,嚴重干擾學童學習與居民生活。環評小組會議今年1月22日已建議本計劃不應開發,因此應永久停止本區域陸域風機開發案,讓居民與學童擁有不受干擾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芳苑鄉公所主秘林茂舜說,芳苑鄉公所尊重芳苑鄉民代表會的決議,也支持大多數的民意,鄉民不是反對國家綠能發展,而是基於捍衛家鄉農業、農地及居民生存權益,反對風機錯誤選址,在國家的綠能政策下,芳苑鄉儼然已成爲風光大鄉,也嚴重影響學童的受教權、農民的身心健康、畜牧業的產值及村民的日常生活。

環評委員認爲,本案風機設置及纜線路徑的土地位於一般農業區及鄰近特定農業區,現況仍從事農業生產,且開發基地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及連續24小時降水500毫米淹水潛勢區域範圍內,風機衝擊區發現有彩鷸、燕鴴、黑翅鳶等保育類鳥類及高頭蝠等,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物有顯著不利影響。

另有環委指出,本案風機設置位置緊鄰育華國小、華德福實驗國中小學及民宅等,周邊亦有多處畜牧場飼養家禽及家畜,其營運期間產生的噪音、振動及眩影對敏感受體有顯著不利影響,雖開發單位所提相關環境保護對策及環境監測計劃,但經審查認定不足以達到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爲影響,因此本案經認定不應開發。

不過環境部說,開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得另提替代方案送審,但假如就原地點重新規畫時,不得與主管機關原審查認定不應開發的理由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