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馬甲”的來電,網絡詐騙盯上留學生
先借助技術將境外號碼僞裝成政法機關座機號碼,再僞造政法機關文書和電子公章,自稱國內公檢法,以“涉案需繳納保證金”爲由,騙取留學生將資金轉入指定賬戶,到賬後立即通過虛擬貨幣交易洗錢。這是一種針對留學生羣體的新型詐騙。近日,江陰市檢察院在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中發現此類詐騙手段。此類手段隱蔽、涉案金額巨大,給羣衆財產安全帶來很大威脅。
2024年3月中旬,在英國留學的李某接到顯示“+8696110”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北京市反詐中心民警,先是對李某進行了一番反詐教育,然後告訴李某,她名下有張在北京大興機場辦理的手機卡發送了300多條詐騙短信,已被公安機關監控。
“我確實在北京大興機場停留過,再加上來電帶着‘96100’的官方號碼,我就相信了……”李某十分懊悔。隨後,對方要求李某下載Skype和Telegram軟件。在聊天中,對方稱李某涉嫌“何家財跨國洗錢案”,她名下在北京辦理的中國工商銀行卡在搜查時被搜出,且有人證物證。看到對方通過Telegram發來的“北京某營業廳監控截圖”“300餘條短信發送記錄”等“涉案證據”後,李某當即陷入恐慌。
不久後,一名自稱“刑偵隊馮隊長”的人對李某進行了線上“審訊”,並讓她簽署“保密協議”,要求她立即卸載“小紅書”“bilibili”“抖音”“知乎”等常用軟件,不能查詢任何相關敏感詞彙,否則將被犯罪分子發現,危及自身安全。
同時,對方發來《監視居住決定書》,要求李某每日實時通過視頻監控彙報行程和所有電子產品上的操作。每一筆花費及所有微信聊天記錄都要一一截屏報備。
2024年4月初,承受着巨大精神壓力的李某,等來了“馮隊”的一個好消息。
“‘馮隊’說可以幫我爭取境外優先調查,這樣我可以在國外繼續學業,不用被遣返回看守所,但是需要先向‘銀監局’繳納100萬元‘保證金’。”李某說,“馮隊”還詢問了父母的工作信息,還讓其以“考博資格審查需驗資”的理由向父母要錢,否則會“影響”到父母。
李某按要求將100萬元分兩次轉入對方發來的指定賬戶。轉賬後,對方稱案件會在一週後開庭,由“馮隊”代她出庭,且本案勝訴希望很大。然而,一週後,“馮隊”稱,庭上出現不利於她的“新證人”,需要繼續配合調查。
又過了大半個月,有一名自稱是“檢察官助理”的人與李某聯繫,說如果能提供財力證明,或許可以洗清嫌疑。
“大概意思是,把100萬轉到他們賬戶,來證明我沒必要通過犯罪活動獲取資金。”李某回憶。隨後,對方教李某以“幫助在銀行工作的同學完成流水任務”爲由,向父母索要了100萬元資金,並稱“一週後退回”。
李某再次按照對方指示,將100萬元分成兩筆50萬元,轉入指定賬戶。而到了要返還資金的時間後,對方卻“失聯”了。驚覺異常的李某立刻用室友手機查詢,才發現所謂的“跨國案件”早在2010年就已破案。得知實情後,李某母親遂至江陰市公安局報案。
警方當日立案,經研判發現,其中有100萬元流向一張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開卡人系劉某。2024年5月,偵查人員在湖北武漢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
經查,2024年5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劉某爲謀取非法利益,明知上線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仍聽從上線安排至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提供自己名下銀行卡幫助上線轉移網絡犯罪資金。經覈實,該銀行卡流水共計人民幣140餘萬元,其中人民幣100萬元系網絡詐騙贓款。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劉某退賠被害人損失人民幣1萬元。最終,經江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劉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兩千元。
“我們剖析同類案件發現,詐騙分子普遍通過以下手段實施詐騙。”江陰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首先,犯罪分子利用VOIP技術將境外號碼僞裝成政法機關座機號碼;再盜用公安機關真實文號格式,僞造電子公章,在案件詳情欄填寫受害人真實身份信息,發送給被害人;最後,在突破被害人心理防線後,要求受害人將資金轉入指定賬戶,單筆轉賬不超過50萬元以規避監管,到賬後立即通過虛擬貨幣交易洗錢。”
對此,檢察官提醒海外公民,如接到自稱公檢法人員的國際來電時,請立即撥打12308(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應急呼叫中心)覈實;如遇要求轉賬,務必與家人多渠道確認,凡是要求提供“保證金”的均爲詐騙!如果發現被騙,請第一時間報警並申請支付凍結。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朱鯨潤 通訊員 周涵 玄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