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消防衣滑雪」未上班先被處分!臺中消防員認錯:坦然接受

▲臺中消防員穿着消防衣在日本滑雪,被記申誡。(圖/民衆提供)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顏姓消防員上月和友人到日本滑雪,過程中穿着消防服實測,PO出心得「消防衣比較適合火熱的地方,千萬不要帶來滑雪」引發議論。消防局表示,消防服應用於公務,不能用於私人用途,影響社會觀感,將記申誡以上處分。對此,顏姓消防員發文表示,不該爲了做紀念這樣做,該面對的會坦然接受。

事件爆出後,顏姓消防員發文表示,自己是有租雪服的,「只是我真的不應該爲了給自己作紀念就穿消防衣滑雪。」他說自己還是對身爲臺中消防的一員引以爲傲,「希望不要給其他長官、學長姐添麻煩。」他謝謝媒體跟網友們的指教,「該面對的我一定會坦然接受,我還是那個正能量滿滿的消防小尖兵。」

據悉,顏員111年特考班畢業,113年分發臺中市消防局大安分隊,2月26日休假期間,和友人前往日本山形縣藏王地區旅遊,他穿着消防衣在白皚皚雪中滑雪,相當開心,不但將過程PO網,還發布體驗心得「保暖防水防摔都佳,身體活動度奇差無比,消防衣比較適合火熱的地方,千萬不要帶來滑雪,滑雪會變笨」,結果,人還沒上班,就面對消防局的處分。

消防局表示,顏員將公有財產做爲私用,已明顯違反消防局執行勤業務消防服制規範,消防衣裝備是提供執行災害搶救勤務與自主訓練使用,消防衣褲也是列帳的公有財產,保管人應善盡保管之責,未經覈准,不得私自使用。

本局將針對相關違失部分召開檢討會議,對同仁之違規事實依規懲處,並追究相關單位內部管理督導不周責任,另將以此違失行爲,加強宣導同仁法紀觀念並依相關規定使用裝備器材,避免造成社會觀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