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想把華府「聯邦化」 他能做哪些事?
示威團體11日到華府抗議,反對川普總統下令接管華府治安措施。(路透)
川普總統11日在白宮記者會宣佈華盛頓特區進入「公共安全緊急狀態」,將調派800名國民兵協助執法,並由聯邦政府接管當地警局。五角大廈隨即表示,軍方正準備動員國民兵部署華盛頓特區執勤。
政治新聞網Politico認爲,川普有關舉動是在試探他將美國主要城市軍事化的權力界限,但肯定受到法律挑戰。Politico列舉川普在相關問題上能做及不能做的事:
1.接管華府警察部門?
答案是可以的,但會受到限制。根據1973年通過的「地方自法治」(Home Rule Act) ,他有權動用華盛頓特區警隊來進行「聯邦執法」。
若然確定存在「緊急特殊情況」,總統可動用華盛頓特區警隊,但只能動用48小時;如果他向國會某些委員會的主席發送特別訊息後,可延至30天,超過30天就要獲國會批准。
華府檢察長施瓦布(Brian Schwalb,民主黨)指責川普動用首都國民兵是「不必要且非法」,因爲首都地區沒有犯罪緊急情況。
2.在華府部署國民兵?
答案同樣是可以。總統對華盛頓特區國民兵,比對50個州的國民兵有更大的權力。
總統可在緊急情況或用於作戰行動時,將州國民兵聯邦化(暫時畫歸聯邦指揮),但正常時期國民兵是由州長控制。由於哥倫比亞特區沒有州長,國民兵也不受華府市長控制,因此由總統直接指揮。
3.軍隊國內執法範圍?
答案是有的,1878年國會通過「治安官動員法」(Posse Comitatus Act),嚴格限制聯邦政府動用軍隊介入國內的治安,除非獲憲法或其他聯邦法律條款授權。正因如此,川普6月派海軍陸戰隊到洛杉磯平亂,目前正在訴訟中。
4.能將華府聯邦化嗎?
答案是無權,若要這麼做,他必須國會修改「地方自治法」。
國會是根據該法創建華盛頓特區地方政府,這個地方政府對日常地方事務擁有重大控制權,聯邦政府只保留對聯邦土地及財產的控制權。
國會對華盛頓特區地方政策有最終決定權,川普若要將之「聯邦化」,先要在國會闖關。
Politico指出,川普一直在試探他的權力界線。川普對在華盛頓地區數萬個聯邦執法人員有明確的控制權,包括聯邦調查局、法警局、特勤局等,在2020年6月部署了這些聯邦執法人員,清除白宮對面拉法葉公園的「黑人的命也是命」抗議者。現在他也鼓勵這些執法人員,要對「煽動者」作出「嚴厲」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