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派國民兵進洛杉磯案開審 裁決或成未來判例

圖爲今年6月加州國民兵駐紮在洛杉磯市中心的聯邦大樓。(美聯社)

加州聯邦法官11日在舊金山開庭,審理川普政府在6月突襲無證移民行動後,向洛杉磯部署國民兵與陸戰隊是否違反聯邦法律一案。提告的加州民主黨籍州長紐森(Gavin Newsom),指總統此舉違法,並要求法院命令將部隊控制權歸還州政府。

美聯社與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 News)報導,依1878年頒佈的「治安動員法」(Posse Comitatus Act),總統不得動用軍隊作爲國內警察力量。審理本案的布雷爾(Charles Breyer)法官,是已退休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布雷爾(Steven Breyer)的胞弟。他的裁決可能爲總統未來動用國民警衛隊設下先例。

目前約有250名國民兵仍駐洛杉磯地區。副指揮官謝曼少將(Scott Sherman)在11日作證指出,軍方在支援國內行動時,可保護聯邦財產及聯邦人員執行任務,並在地面指揮官感到有維安疑慮時,採取特定執法行動,例如在聯邦設施外設置安全警戒線。這場爲期三天的審理,聚焦川普政府是否在6月7日移民突襲後,違反「治安官動員法」將國民兵與陸戰隊派駐洛杉磯。

當日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在多處逮捕多人,引發激烈街頭抗議。國防部下令調派約4000名加州國民兵及700名陸戰隊員入城,州長及市府均反對。目前雖然多數部隊已撤離,但仍有部分留守。

國土安全部洛杉磯外勤辦公室主任聖塔克魯茲(Ernesto Santacruz Jr.)在法庭文件中稱,部隊介入是因地方警力對於聚集在聯邦大樓外的抗議羣衆反應遲緩,「國民兵與陸戰隊駐守,對保護聯邦財產與人員免受暴力人羣侵害發揮了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