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封口費案宣判 「有罪」但無條件釋放

美國準總統川普。(美聯社)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的「封口費案」,紐約審理法官莫城(Juan Merchan)今日裁定川普犯下重罪,然卻予以無條件開釋,成爲首位帶着重罪身分將宣誓就職的美國三軍統帥。此判決不啻爲政治象徵,但無條件開釋的判決結果,再度寫下多項美國曆史。

聯邦最高院大法官於日前以5位反對、4位贊成的投票結果,駁除了川普陣營針對選舉結果提出的訴願。駁回原因主要爲以下兩點:一、川普陣營指稱訴訟審理中存在違反憲法程序之情事,但此問題已可在一般上訴程式中獲得處理;二、由於審理法院已明示將判處「無條件的釋放」,因此判決結果對於當選候任總統所造成之負擔相較之下較低。

法新社報導,在紐約審理法官莫城宣佈判決時,川普透過視訊聆聽。莫城表示:「法庭裁決,唯一合法判決應爲無條件開釋,且不侵犯總統職位。」

美國曆史上再次創造先例,前總統川普因犯下多項重罪而被美國法院宣告重刑,成爲首位身負重罪的前總統與首位以重罪身分上任的總統。然令人驚訝的是,川普並未因此受到任何懲罰,法院罕見地「無條件開釋」這位重刑犯。

封口費案係指,川普爲隱瞞2016年總統大選期間,向成人片女星「暴風女」丹尼爾斯支付13萬美元封口費,涉僞造商業紀錄,違反紐約州相關法律。

川普曾試圖利用其總統選舉勝利,要求撤銷此案。其團隊批評法官裁決,主張此「非法案件」應「立即撤銷」。

實際上,川普去年 5 月已被判決 34 項僞造商業紀錄罪名成立。在川普 11 月當選後,法官暫停訴訟程序,無限期延緩判刑。對於此判決,川普否認所有不法行爲,並對指控提出無罪抗辯,稱此案爲針對其 2024 年總統大選的政治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