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前嗆柯文哲作證卻改口 張景森自嘲「陰影下做事」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今(28日)爲京華城案到臺北地院作證,自嘲任公職期間都在「圖利罪陰影下做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28日)傳喚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作證,張曾任陳水扁於臺北市長任內的都市發展局長,他證稱臺北市府刪除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程序合法、但道理上講不過去,更形容京華城案是拖30年的牢獄之災、是「一個悲慘的案子」,他順勢自嘲任公職期間都在「圖利罪陰影下做事」,幸沒違法,不然今天在法庭就要換個位子坐了。

張景森昨PO文喊話柯文哲把「狗仔頭」關在家裡管好,以免「激起小弟的噁心與憤怒,會影響情緒、影響證詞品質」,揚言他今天作證,若有狗仔頭旁聽,他會聲請法官將狗仔頭趕出法庭,但他今證詞對涉案的柯與沈慶京明顯有利。

沈慶京當庭迴應張的證詞確認允建樓地板面積應爲永久保障,卻遭柯文哲第1任臺北市長時的副市長林欽榮,主持都委會任意沒收,沈怒指京華城偵辦檢察官林俊言起訴內容子虛烏有,且「雙重標準」不調查林欽榮,還趁他收押期間病體虛弱,以扣押土地讓銀行抽銀根方式,報復他不配合咬柯P涉案,沈請合議庭「明鏡高懸」,並依職權將林俊言送辦追究濫權起訴責任。

▲涉犯京華城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28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認罪,請求合議庭依職權將偵辦檢察官林俊言送辦,追究濫權起訴責任。(圖/記者黃哲民攝)

柯文哲也當庭迴應現在心情不是難過、而是悲傷,「我被關了1年、不見天日,現在還在討論我犯了什麼法」,不解處理京華城案過程都攤在陽光下,檢方爲何找他麻煩,只能等時間久了真相會浮現,一切交給上帝決定。柯並對張景森笑稱「如果你有選舉,你就會坐我的位子(被告席)」。柯開完庭難得對媒體開口,重申「我都被關1年,現在還來跟我說這些(犯什麼法)!」

現年66歲的張景森於1994年到1998年,擔任阿扁市長任內的都發局長,他今作證重點包括京華城1991年捐地30%、出錢蓋偶戲館,換來允建樓地板面積12萬0284平方公尺,是否爲永久保障,以及人民依《都市計劃法》自提都計變更案、都委會可否審議細部計劃給予容積獎勵。

張證稱,30年後發生允建面積保障的爭議,很不可思議,北市府都委會2018年以僅屬「一次性保障」爲由刪除,但「一次性」到底寫在哪裡?都委會審議程序合法,道理上講不過去、其實也沒講什麼道理,他舉例若想把出嫁女兒帶回家,也要說她被家暴等理由,才能討回聘金。

▲涉犯京華城案的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今(28日)到臺北地院開完庭,邊走邊說「我都被關1年,現在還來跟我說這些(犯什麼法)」 。(圖/記者黃哲民攝)

張形容京華城案「等於拖了30幾年還有牢獄之災,只得到他原本當初就有的東西,這是一個悲慘的案子!」建物改建降低容積率很少見、也嚴重損害權益,須說出堅強理由,否則房子越蓋越矮,誰還要改建,例如區域公共設施不堪負荷,但京華城周邊無此現象,且要降應該大家一起降。

張表示不該僅針對大家討厭的特定個案降低原有容積率,「不能有民粹心態」,都委會有權依合理性與適當性調整容積率,若對公益有好處、講得出道里,都委會要給多少容積率均不設限,只要公開透明、接受公衆監督批評,目前給予出乎想像容獎的例子已不少。

張做過前臺北縣(今新北市)與臺北市都委,自嘲對圖利罪很敏感、極不喜歡,任公職期間都在「圖利罪陰影下做事」,他在都發局長任內,曾要當時仍一片荒地的信義區精華地段拆圍籬做綠化,等地主開發,依照綠化費用再給一些獎勵,當時不知這樣有無違法,但至今還沒被抓去關,不然今天在法庭就要換個位子坐了。

柯文哲的律師團指林欽榮2018年刪除京華城允建面積保障、林作證曾自稱是張景森徒弟,張聞言立刻糾正是都委會決議刪除,非林欽榮獨斷,要律師不必製造他跟林的衝突,他也不敢自居師父,他和林欽榮是好友,但好友也會意見相左。

張景森說當時若擔任都委討論是否刪除允建面積保障,會要求記名投票、寫明理由,「或許我就此不幹了」,因都委即使有權、也要有理。

柯文哲的律師團不放棄,再指林欽榮作證曾說沒有法源依據的容獎,就是圖利,跟張景森看法不同,「是不是徒弟沒教好」,張又抗議「不要製造對立」,審判長也認爲離題、無庸回答。

不過張景森仍強調,法律授權都委制定容積率,只要遵守審議程序,就算訂得不好,也只是合不合理的問題,並無違法。檢方簡單2題發問,確認張沒參與1991年與2018年關於京華城的都計案,藉此主張他的證詞純屬個人意見。張結束作證本想再補幾句話,審判長沒同意,張離開時不迴應媒體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