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 白委小姨子對《鏡週刊》寄律師函要求道歉

示意圖(法務部)

《鏡週刊》21日指控,4年前由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妻子高翔的妹妹高翬擔任負責人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匯款100萬元成立支付狗仔薪水的「凱思國際」,認爲高翬是凱思國際的實際金主。高翬稍早透過律師函表達,從未匯款100萬給凱思國際,批評《鏡週刊》及撰稿林姓記者虛僞不實,且出刊前未查證,要求《鏡週刊》立即更正並道歉,否則將提告。

根據《鏡週刊》21日「黃國昌狗仔金流/狗仔基金第一桶金曝光 黃國昌小姨子高翬匯款百萬成立凱思」報導指出,有知情人士告訴《鏡週刊》,「李麗娟只是黃國昌妻子高翔及妻妹高翬找來成立凱思的人頭,實際經營都是黃國昌跟家人一手掌控」、「早在4年前由高翬擔任負責人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就匯了100萬元成立凱思國際,高翬不但是黃國昌妻子高翔的親妹,還是凱思國際的實際金主」。

針對《鏡週刊》報導內容,高翬稍早透過律師函表達,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或其負責人高翬「從未」匯款100萬給凱思國際,高翬與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均非」凱思國際有限公司之股東。

律師函中提及,《鏡週刊》跟撰稿的林姓記者報導完全虛僞不實,於出刊前也未向高翬或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進行求證,顯然違反衡平報導之義務,該篇報導混淆閱讀者視聽,造成高翬及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於社會上評價困擾,「請貴公司及臺端立即更正並道歉,否則將對撰稿記者林俊宏與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鏡週刊)追溯民刑事法律責任」。

律師函稱,上開新聞報導與真實性差益甚大,已對高翬名譽造成困擾,新聞媒體工作者在報導前應合理查證,倘若未加合理查證率予報導,或有明顯理由,足以懷疑消息真實性或報導真實性,而仍予報導,致其報導與事實不符,仍應負其法律上責任,「惠請貴公司移除上開新聞,以免日後司法之訟累」。

最後,律師函中強調,請《鏡週刊》於文到後一日內移除上開新聞報導,並向委託人致歉,如逾期未理,律師必代委託人提出必要之法律途徑,以維護委託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