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手外傷被要求住院治療、做內科彩超,是否過度檢查?

撰稿 / 羅志華(醫務工作者) 編輯 / 何睿 校對 / 王心

“一個手外傷的人,居然讓去檢查內臟?”

6月30日,江蘇常州的市民朱先生向齊魯晚報記者反映,其堂哥在當地一家醫院處理手部傷口,卻被告知需要住院治療,並進行多項內科彩超檢查。

據朱先生透露,這份檢查單上包含了前列腺、雙腎、輸尿管、膀胱、肝膽胰脾多項看起來與外傷“不相干”的待檢項目,隨後他便向醫生詢問情況,醫生回覆稱,“如果家屬不想做檢查,可以不做”。

爲此,朱先生質疑,“如果沒有詢問,是否第二天就稀裡糊塗地做了檢查?”

但事實上,如果患者確需住院治療,外傷之外的一些檢查要求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爲,每位住院患者都必須按期完成常規檢查,其中至少包括血液、大便、小便三大常規檢查,有時也包括腹部超聲常規檢查。

對於年齡較大的男性患者,前列腺超聲檢查也是必檢項目,甚至還要抽血檢查前列腺特異抗原(PSA)。否則,該患者最終查出患有前列腺重大疾病,醫生就要承擔相應的漏診責任。

在醫療事故問責比較嚴厲,患者對漏診的質疑更難應付的背景下,不少醫生就會傾向於寧可多做“冤枉”檢查,也要避免出現漏診等事故,更何況多做檢查還能爲醫院帶來更大收益。

也正因此,過度檢查甚至搞拉網式檢查,以及超指徵收住院等,在少數醫院是規避風險和增收的一種手段。即使患方提出疑問,醫生也能據此在病歷上寫下“患者及家屬拒做檢查”等內容,推掉可能出現的漏診責任。

在這起事件當中,患者手部傷情是否達到了住院標準,以及前列腺等內科檢查是否超出了常規檢查範圍,應當是質疑的焦點,醫院也有責任就此作出更多解釋。

當然,患方也需明白的是,一些檢查項目看似“不相干”,但根據醫療操作常規,卻是必做的檢查項目。

比如,一位患者若需要做較大手術,或者需要交叉配血,艾滋病、梅毒等都是術前必查項目,其目的在於做好針對性防範,避免手術導致相關性病傳播,也避免患者將術後其他途徑感染的責任推給手術。

假如醫生因沒有實施相關檢查導致交叉感染,就會爲此承擔責任。對此,患者及家屬就需要予以充分理解。如若患方也帶着情緒去質疑,醫院爲了息事寧人以簡單的方式嚴肅查處醫生,就可能催生新問題——醫生很可能因此更加不敢替患者決策和擔當。

在此情境下,醫生或許會將應做但又容易受到質疑的檢查全部羅列出來,任由患者及家屬選擇。這樣雖然能夠讓醫生自保,但患者也難以獲得最佳診療方案,實際上是醫患雙輸局面。

由此看來,患方質疑“手外傷檢查前列腺”有其合理性,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也是一項有門檻的技術活。對於可能存在的過度檢查等現象當然不能放過,但質疑的內容不能泛化,分寸也要把握好。

民衆缺乏監督診療細節的能力,也很難與醫務人員“摳細節”。這就要求,在面對患方質疑時,醫院有必要把相關的解釋說明工作做到位。

如若因此發生糾紛,更需相關部門以公允的態度展開調查,既要讓調查和處置有理有度,不傷及醫生敢於替患者擔當和分憂的積極性,也讓違規者付出相應代價,保護好患者權益。

值班編輯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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