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眼球液恐怖?高雄女自撞亡「酒測微量超標」 高大成曝必要性
高雄有女子於25日凌晨騎車連闖兩紅燈被員警發現,她連忙加速逃逸,最後自摔身亡。(圖/中時資料照)
高雄一名24歲謝姓女子於25日凌晨1時許連闖2個紅燈被巡邏員警發現,她一路加速逃逸,並蛇行還逆向,最後不慎自摔送醫不治,醫院對她抽血,使用生化酵素免疫分析法,測出酒測值0.09毫克,有微量超標,爲求謹慎於法醫相驗時再次抽血與眼球液,引發外界關注與議論,對此,法醫高大成說明抽取眼球液的必要性。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醫高大成指出,人死亡後體內血液中的乳酸與發酵物質會進行分解反應,「會自動產生酒精,這是很常見的現象」,,若是依賴死後抽血檢測,可能出現誤差,「有些案例,人死後24小時再驗,酒精濃度有可能從原本的0升到0.5毫克」。
反觀「眼球液」能有效避免人死後酒精生成造成的誤差,高大成表示,眼球液裡沒有會發酵的物質,酒精濃度不易因代謝而改變,所以死前的酒精濃度多少,死後仍維持該數值,他強調,國外有使用眼球液進行酒精濃度判讀,臺灣比較少見,「許多人聽到抽眼球會覺得恐怖,但其實這是更科學、更精準的做法」。
高大成提及,酒精數值的鑑定結果,對法律與保險理賠有重大影響,「保險公司最希望你有酒精,這樣就不用賠了」、「所以檢察官、法官一定要公正,不是說有驗出就算,要看是不是死前真的有喝」。
抽取眼球液是否會影響遺體外觀,高大成坦言,「程序不復雜,也不會造成肉眼明顯損傷」,他解釋,抽取眼球液是以一根粗針插進從眼球抽取,不會破壞遺體外觀,影響不大,但是如果遇車禍導致眼球破裂的情形,就只能回頭抽血,再根據考量死後發酵的時間,用減法推估死前的實際酒精數值。
高大成回憶,去年也曾接觸類似個案,有位女大生返家途中不幸遭撞,初步血檢顯示酒測值達0.32毫克,然而,他覺得有疑點,便請求法官再驗眼球液,結果完全沒酒精,最後家屬也順利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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