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電田」淪超大臭水池 雲林口湖八成光電業者營運後襬爛不理

雲林縣口湖鄉種電的農田變成水池,水深約60公分。(圖/口湖鄉公所)

雲林縣口湖鄉不少低窪農田、魚塭租給太陽能光電業者「種電」,遇雨就積水成池,滋生蚊蟲、臭氣沖天。業者多置之不理,地方政府又無法可管,民衆投訴無門。口湖鄉長李龍飛直言,鄉內八成以上光電業者在營運後便「閃人擺爛」,接獲民怨也不處理,政府管不到,政府這種綠能政策令人「超級火大」。

口湖鄉頂湖村種電的農田積水不退,農民及居民生活遭受衝擊。(圖/口湖鄉公所)

近日西南氣流帶來豪雨,雲林多地積水不退,口湖鄉頂湖村一處「種電」的農田至今仍水深50至60公分,廣達數公頃,積水孳生蚊蟲,還外溢淹進農地,附近住戶忍受惡臭,四處陳情卻無解。

太陽能案場變成臭水池的狀況,在口湖鄉已經成爲常態。(圖/口湖鄉公所)

李龍飛指出,口湖鄉八成以上的光電案場都是這樣,太陽能板下全年積水,靠太陽自然蒸發,一下雨就變成蓄水池。公所多次要求廠商處理,對方多以公文敷衍,或派臨時人員應付了事,營運前、營運後態度180度轉變。

他說,業者營運後就更換負責人,公所也無法找到真正的聯絡窗口,縣府與能源局接獲反映後皆稱「無法可管」。他批評,這樣的政策難怪引發反彈,促使民衆成立自救會。

李龍飛說,有業者口頭承諾改善,卻毫無作爲拖延時間,甚至以其他案場狀況的照片做假報告唬攏。此問題已延宕一、兩年,村民痛苦、公所也頭痛,下週將再向縣政府尋求協助。

村民說,太陽能案場積水不退,廠商卻認爲無法可管而置之不理,既然政府鼓勵興建太陽能設施,就應負起管理責任,不能讓居民自行忍耐。

李龍飛強調,受害者大多是偏遠村落居民,他們世世代代居住於該地,豈能容許太陽能廠商「乞丐趕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