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資353億 「深度節能」未控管 審計部示警

2024年8月行政院推出4年「深度節能推動計劃」,由經濟部導入4步驟行動執行。圖爲臺電人員搶修受風災毀壞的電杆。(臺電提供)

賴清德總統上任後啓動二次能源轉型,去年8月行政院推出4年「深度節能推動計劃」,由經濟部導入4步驟行動執行;但根據審計部調查,光是第一步驟九大部會379戶公營事業掛錶診斷(耗電)病因,就耗時超過半年,後面3步驟涉及預算、招標、驗證等不確定流程,能源署卻未訂管控期程,恐影響節能推動目標。

「深度節能推動計劃」從2024到2027年,預計投入353億元,在方案完成後,每年多節電206億度,相當全國7%用電量;方式爲產業大用戶以擴大投資抵減誘因吸引節電,中小企業則協助導入專家診斷與能源技術服務業(ESCO)改善,住戶端就推出節能家電補助,汰換舊電冰箱與冷氣。

經濟部能源署據此再提出「深度節能行動方案」,採3階段、4步驟具體推進。前者九大部會旗下公營事業帶頭節能,再全面擴散到產業住宅,後面4步驟依序由專業團隊掛錶診斷,研提改善方案,繼而導入ESCO分析及購置節能設備,最後實地檢驗成效等。

去年9月開始,臺電就與綠色生產力基金會等單位至九大部會旗下共379戶公營事業診斷用電。到今年4月底止,提供照明、空調及馬達等高耗能設施的改善方案。

但審計部指出,深度節能行動4步驟,並未訂定各步驟推進期程,導致第1步驟就耗時超過6個月,而後續3個步驟更復雜,都會增加計劃推動期程;裡面涵蓋各機關預算編列、採購招標作業、導入ESCO協助汰換設備等,以及補助需提出節能績效保證計劃及節能效量驗證報告書等程序。

審計部表示,本來九大部會379戶公營事業帶頭示範,可把經驗模式擴散至各產業。可是就因深度節能行動方案未訂定各單位控管期程,影響節能行動設定的省電量、電費及投資金額等目標達成。

對此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說明,九大部會公營機構目前已經有若干成果,379家中已有340家展開購置汰換設備等行動,至9月已經繳出節電1億度成績。

吳志偉強調,至2027年要繳出年節電206億度目標,2025年底設定先達到一半103億度,現在加上產業診斷、住戶節能家電補助,已做到省電86億度,「其實已經是不錯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