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5張雲豹能源股票 立委邱鎮軍:持股不等於喪失監督權
立委邱鎮軍遭爆持有云豹能源股票,邱鎮軍今天強調,他買股票,本質上是公開市場的合法投資,依法申報、盈虧自己扛,持股不等於喪失監督權。圖/取自邱鎮軍臉書
立委邱鎮軍在選舉質疑對手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雲豹駙馬」,遭爆持有云豹能源股票,邱鎮軍今天強調,他買股票合法投資,盈虧自己扛,持股不等於喪失監督權,他會繼續追能源、光電的問題,
監察院出版的廉政專刊第266期內容,揭露邱鎮軍財產申報除1033餘萬存款、3車,還持有5張雲豹能源股票,媒體報導也引發議論,邱鎮軍今天在臉書迴應,指出他買股票,本質上是公開市場的合法投資,依法申報、盈虧自己扛,除非涉及重大股權、經營職務或特定利益輸送,否則根本不構成利益衝突,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規定「持股=喪失監督權」,但如果是納粹我就不知道了,
他說,如果照這種邏輯,持有股票就不能監督,那股票上千檔,所有民意代表、公務人員只要曾經持有過,就通通不能開口?只要塞你幾張股票,就能永遠堵住你的嘴,這招高得很,最後受益的永遠是那些政治關係雄厚的財團,他會繼續追能源、光電的問題,不要妄想用輿論掩飾錯誤,更別以爲抹黑來毀滅人設,就能把光電案場的黑暗,變成陽光!
邱鎮軍認爲,真正該回避的是收取該公司或關聯企業、相關人士的政治獻金、顧問費或其他資助,因爲那纔會讓人收了錢就嘴軟、不敢監督,難怪光電出了多少亂象,某些人的嘴巴從來沒有張開過,原來利益早就焊死了嘴!?
他當初質疑曾玟學,是因爲曾收了雲豹相關企業高層的 政治獻金,身爲一個要參選立法委員的人,這種關係到人民權益的部分,難道不該跟大衆交代清楚嗎?而且資料來源就是監察院帳冊,隨便翻翻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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