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吉林發佈行動方案
吉林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2025年重點行動方案
優化營商環境是推動吉林高質量發展明顯進位的基礎工程,爲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聚焦經營主體需求,實施營商環境優化重點行動,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彙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經營主體的感受爲標準,聚焦經營主體最關心的領域,明確重點目標,靶向發力,有效解決企業反映集中的堵點難點問題,加快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實現根本性轉變,切實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突出改革引領
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緊盯經營主體所需,圍繞准入準營、執法檢查、招標採購等重點領域和項目審批、融資貸款、人才引進、稅費繳納等關鍵環節,聚焦企業最不滿意之處、最急迫解決的問題,充分借鑑先進省份成功經驗,謀劃推出一批“標誌性、創新性、突破性、牽引性”改革舉措,以機制創新突破體制障礙,以改革“硬舉措”優化“軟環境”、激發新活力,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提升,進一步增強吉林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二)實施重點整治
1.開展涉企亂檢查整治。在全省全域全覆蓋推行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能管理,堅決做到清單之外無檢查、不亮碼不檢查,從源頭規範行政檢查。嚴厲整治企業反映強烈的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借各種名義變相檢查、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等突出問題,持續規範行政檢查行爲,切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2.開展涉企亂執法整治。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違規執法、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過度執法、粗暴執法、機械執法、釣魚執法、執法“尋租”,濫用羈押性、財產性強制措施,超權限、超範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等問題,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文明執法,切實保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3.開展涉企亂罰款整治。強化對罰沒收入異常增長、大額頂格處罰等情況審查覈實。重點整治違規設定罰款、實施罰款,趨利性罰款,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重複罰款、以罰增收、以罰代管,濫用行政裁量權,小錯重罰、同案不同罰、畸輕畸重等問題,切實堅定市場信心。
4.開展涉企亂收費整治。全面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等項目,嚴格落實收費項目清單制度,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不執行收費減免政策,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阻礙退會、變相收費等問題,嚴厲整治在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目錄清單外擅自設立中介服務事項、審批部門將行政審批過程中的技術性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行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5.開展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整治。加大各類隱性准入壁壘排查力度,重點整治准入準營前置審批設置不合理不清晰、許可審批改爲備案後“換湯不換藥”、新經濟領域准入標準滯後、公共服務領域存在壟斷經營和“准入難營”、排斥外地企業和商品、限制公平競爭等問題,切實營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
6.開展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爲整治。對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行爲開展專項整治並組織“回頭看”,切實提高招標投標管理水平。嚴查招標人“明招暗定”、監管人員設租尋租、項目管理人員監守自盜等工程招標領域違法違規問題,持續推進智慧化協同監管,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7.開展涉企服務亂象整治。持續加強各地各部門服務窗口管理,重點整治網上服務指南不準確、公開承諾與實際辦事不符、信息化系統不好用和線下服務窗口設置不規範、一次告知制度落實不到位、服務態度冷漠等問題,糾治指定或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將中介服務事項作爲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等違規行爲,切實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嚴厲整治水電氣熱、銀行等公共服務企業效率不高、服務意識不強,以及利用壟斷優勢吃拿卡要等問題,持續規範公共服務。
(三)暢通政企溝通渠道
1.暢通惠企政策下達渠道。進一步完善全省綜合政策直達平臺、企業政策直達平臺、“三農”政策直達平臺功能,爲企業提供在線申請、在線反饋、應享未享提醒等服務,暢通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穩崗就業等惠企政策落實全流程在線辦理渠道。提升應用廣度和智能化水平,加強資質資格、社保繳納、公積金繳納等涉企數據歸集共享,提高智能校驗比對能力,對企業進行分類“畫像”,推動惠企政策精準匹配經營主體並快速兌現。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惠企政策諮詢辦理服務窗口,爲企業提供線下面對面、互動式的諮詢辦理服務。
2.暢通企業訴求上達渠道。有效利用“互聯網+督查”平臺、人民網留言板、促進“兩個健康”綜合服務平臺、民營經濟發展綜合服務平臺、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信息化平臺和服務熱線,拓寬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完善企業訴求收集、處理、反饋制度。構建省市縣三級營商環境監督員、監測點體系,強化“探頭探針”作用,精準高效發現問題。健全各地各部門政企圓桌會、座談會、地方主要領導接待日等溝通交流機制,並實施臺賬管理,定期梳理彙總企業反映涉及營商環境方面的意見建議和問題線索,分析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對重點問題、共性問題有的放矢推動解決,切實爲各類經營主體排憂解難。
(四)完善推進機制
1.常態化明察暗訪機制。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明察暗訪工作制度,加大各地各部門明察暗訪工作力度,形成黨委政府督查、營商環境主管部門暗訪、行管部門排查同向發力工作格局。緊盯關鍵環節重要領域,橫向協同、縱向聯動,常態化、多手段深入一線摸實情、察實際,深挖深層次矛盾問題。
2.無感動態監測機制。以數字化改革爲牽引,構建科學、高效、精準的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體系,開展“基層無感”數字化日常監測,通過實時抓取審批、服務、監管等數據,有效監測營商環境優化進展情況和成效。
3.整改銷號機制。對各渠道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臺賬式管理,定期跟蹤督辦,推動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對評估驗收合格的問題,及時予以銷號,確保營商環境問題“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聲”,持續推動各地各部門轉作風、提效能、優服務。
4.掛牌督辦機制。對重大營商環境問題、領導指示批示交辦事項,由黨委、政府督查機構實行掛牌督辦,明確整改、反饋時間表並一督到底。各地各部門對掛牌督辦事項,第一時間響應,集中研究處置,按時反饋整改結果。
5.定期通報機制。定期對取得突出成績或具有示範作用的地區和部門進行通報表揚,推廣複製經驗做法;對服務不到位、政策不落實、企業不滿意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批評,真正實現典型案例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引領、預防和警示作用。
6.問責追責機制。加強營商環境主管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的長效聯動,根據“危害程度”定期移交問題線索。對經查證屬實的問題線索,由責任單位向上級機關作出書面檢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對涉嫌違紀違法的責任人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7.盡職免責機制。對各渠道反映的營商環境問題,事涉地區營商環境主管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已先於上級機關發現並推動整改的,在倒查責任時視情形予以減輕或免於問責。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在落實“五級書記抓營商環境”機制的基礎上,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措施、壓實責任、掛圖作戰,狠抓落實。各級營商環境建設管理部門要配齊配強力量,實行實體化運作,積極做好溝通聯絡和協調落實,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協調聯動。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政務服務、行政檢查執法、公共服務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組織會商,加強協同配合,集中商討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到部門、到人,推動及時解決問題。
(三)鼓勵改革創新。各地各部門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始終對標先進地區的一流標準和創新做法,以市場需求爲導向,銳意進取,運用一系列具體、紮實改革創新舉措,解決制約營商環境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真正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動營商環境的“大變化”。
(四)加強監督考覈。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和巡視巡察深度融合,強化對重點行動任務落實情況跟蹤監督。省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要進行全程督導,並納入年度優化營商環境績效評估範疇,切實鼓勵先進、激勵中進、鞭策後進,全面提升全省營商環境。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持續跟蹤監測政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及時總結成功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實踐案例,彙編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集和案例集。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政務新媒體等平臺資源,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各地優化營商環境的新政策、新舉措和新成效,講好“吉林故事”,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吉林省2025年營商環境改革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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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吉林發佈
主審 | 王遠洋 審覈 | 李蘊涵 編輯 | 劉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