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西瓜刀搶情敵手機金融卡 嘉義姊弟戀情侶遭起訴

陳男與安女是情侶,持西瓜刀強盜財物,遭嘉義地檢署起訴強盜罪。(本報資料照)

陳姓男子不滿安姓女友與謝姓男子屢有連繫,去年12月間由安女開車載陳男邀約謝男出來,載謝男至偏僻處,將謝男用手銬住,並拿出預藏的西瓜刀恫嚇謝男趴在地下,強取3100元現金、金融卡及手機1支等財物,嘉義地檢署起訴陳男及安女涉嫌強盜罪。

起訴書指出,28歲陳男與30多歲安女是男女朋友,陳男前因槍砲、毒品等案件,經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確定,與其另涉竊盜、毒品等案件接續執行後,2024年8月間縮短刑期執行完畢。

甫出獄的陳男不知悔改,因對謝男與安女有所連繫不滿,陳男指使安女邀約謝男於2024年12月17日深夜在嘉義市後莊一家速食店碰面,謝男依約前往,安女開自小客車載陳男、謝男於18日凌晨到中埔鄉赤蘭溪一處堤防邊。

陳男在車內已預藏2把各50公分、30公分的西瓜刀,陳男用手銬銬住謝男再拉他下車扣在樹上,指示安女拿出30公分西瓜刀,恫嚇謝男,再指示安女取走謝男包包裡的手機、現金2100元,檢視謝男手機裡與安女的對話紀錄,接着又喝令謝男丟掉隨身包包、趴在地上,取走謝男包包,包包裡有1000元現金及金融卡1張。

謝男報案,警方循線於20日查獲陳男及安女到案,2人已花光3100元,並在陳男住處起獲謝男手機、金融卡、西瓜刀2把。

陳男否認取走錢、金融卡;安女也否認拿錢,坦承拿走金融卡及手機,但辯稱只是要嚇嚇謝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