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男跟騷前女友還痛毆她老公 不想坐牢提異議聲明被打臉

▲前女友結婚後,癡情男在她的機車裝GPS,發現她和小王進摩。(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蘇姓男子和前女友小莉(化名)交往3年後分手,後來小莉嫁做人婦,但蘇男仍不斷「勾勾纏」,他先在小莉的機車上偷裝GPS追蹤器掌握她行蹤,意外發現小莉和林姓男子上摩鐵,蘇男氣得拿大鎖砸壞林男的計程車,後來小莉想要回歸家庭並取得丈夫的原諒,丈夫找蘇男理論,意外又被蘇男打傷,最後夫妻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跟騷法、傷害等罪判蘇男徒刑8月確定,但檢方不準其易科罰金,蘇男不服聲明異議,遭高雄高分院駁回,還是必須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小莉在婚前曾和蘇姓男子交往3年,後來因故分手,小莉也結婚了,但蘇男還是忘不了舊情人,經常打電話或藉故去找小莉,讓小莉不堪其擾,2023年9月間,蘇姓男子意外發現小莉竟與一名林姓男子前往摩鐵「休息」,醋意大發的蘇男上前攔下林男的計程車,拿大鎖猛砸車子,小莉爲了安撫蘇男,承諾不再與林男聯絡,但也希望蘇男不要再騷擾她,她想回歸家庭。

不料,蘇男後來還是發現小莉與林男仍有聯絡,於是在小莉的機車上偷裝GPS追蹤器,掌握小莉的行蹤後,多次打電話或現身騷擾小莉,小莉不堪其擾報警聲請保護令獲准,由於蘇男還是「不放手」,小莉只好向丈夫坦白一切,丈夫決定出面護妻找蘇男理論,兩人口角肢體衝突,小莉丈夫不敵蘇男,被打得遍體鱗傷,夫妻兩人覺得蘇男已經失控,決定報警提告。

一審雄院依違反跟騷法、傷害等罪判他徒刑9月。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在傷害部分改判,合併執行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但檢方不准他易科罰金,蘇男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指出,他有正當工作,且有83歲母親賴其扶養,希望能易科罰金及分期。

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爲,蘇男涉犯6罪符合「有4罪以上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予易服社會勞動之要件,因此檢察官不準其易科罰金,未逾越法定範疇之裁量濫用情事,於法尚無不合,駁回蘇男的聲請,不得抗告,全案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