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見證人遭指「睡別人老婆」 醋男IG發文恐嚇慘了
屏東一名男子阿德(化名)疑因私人恩怨,在IG社羣平臺多次發文,影射男子阿勇(化名)與其前妻小美(化名)有不當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男子阿德(化名)疑因私人恩怨,在IG社羣平臺多次發文,影射男子阿勇(化名)與其前妻小美(化名)有不當關係,並揚言將進一步爆料,引發對方恐慌。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前妻小美離婚後,疑因情感糾葛不滿,於112年5月3日至7月20日期間,在IG多次發文,內容涉及阿勇,直指對方「睡別人的老婆」,還擔任離婚協議見證人,甚至怒罵「幹破X娘」,揚言「一天不道歉,絕不刪除自介,還會越爆越多」。
此外,阿德還在貼文中提及「包遊覽車北上討債」,甚至直接標註阿勇,詢問「要拿多少出來處理你睡我老婆的事情?」,這些言論已對阿勇造成名譽損害及心理壓力。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阿德的發言屬於公開散佈,足以影響他人對阿勇的社會評價,符合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散佈文字誹謗罪。此外,其言語中帶有威脅意味,恐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懼,亦涉恐嚇危害安全罪。考量阿德發文行爲時間接近,影響範圍相同,依刑法評價應合併視爲接續犯,僅論一罪,從重處斷。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