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再娶給房並養到死!不爽夫只要小三 正宮守住婚姻
老公聲稱「成全再娶給房並養到死」,不爽他只要小三提離婚,正宮守住婚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指控妻子小萱(均化名),雙方在2014年結婚後,隔年開始小萱就對他連續提告,包含請求保護令、不履行夫妻間義務等,不滿小萱與他格格不入,加上他要與新歡歡歡(化名)結婚,因爲他與小萱已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依法請求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法官檢視雙方聲請的2次通常保護令,其中一次發生衝突的始末,當時阿國坦承有抓住小萱雙手,小萱便拿起拖把要抵擋,還揚言要找流氓,目的是要嚇阿國,可見雙方的衝突僅是夫妻間發生齟齬爭吵,尚未達到虐待之的程度。
法官考量,小萱指稱,她會提出通常保護令的聲請,那是因爲阿國對她家暴,阿國離婚的目的,主是就是要娶小三歡歡,因此她不同意離婚,並請法官駁回阿國的離婚之訴。阿國則表示,他從2016年就想要跟歡歡結婚,只要小萱同意離婚,成全他再娶歡歡,他同意把名下房屋給小萱住,並且養小萱到老。
法官認,雙方雖曾發生家暴事件,互相提起通常保護令聲請,並均核發通常保護令在案,但是因阿國從2016年就已萌生與歡歡再婚,想要與小萱離婚,就出手毆打小萱,即使小萱有較大情緒反應,但仍不足構成對阿國之故意虐待,尚未達不堪同居之程度。因此,阿國訴請離婚,核屬無據,不應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