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欠20多萬法事費 狠心女宮主撂人打死信衆!判9年半定讞

▲高雄某宮廟女宮主,教唆人將信徒活活打死。此爲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顧姓男子在高鐵外包商擔任技術員,月薪超過5萬元,但這10年內竟將薪水都投入在宮廟法事上,花費上百萬元。但蔡姓女宮主還是認定顧男積欠法事費20多萬元,將顧男找到宮廟內,並唆使兩名男子不斷毆打顧男,最後還將顧男戶頭內僅存的3000元領走。一審認定蔡女犯傷害致死罪,還將顧男最後可動用的資金領走,絲毫不留給其生活費,因此將蔡女重判有期徒刑10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9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顧男(62歲)自2013年起,心臟因病裝上支架後,就篤信高雄前鎮區的「無極慈聖宮」。每個月月薪5萬多元,將一大部分投入宮廟法事,10年來投入超過上百萬元。不過宮廟的蔡姓女宮主(59歲)仍認爲顧男積欠法事費用20餘萬元,2022年1月元旦過後,就找了顧男前來宮廟中談判。

顧男沒錢償還,蔡女暴怒,指使梁姓同居人(67歲)與魏姓信徒(55歲)毆打顧男,三人以木棍、鐵錘毆打、辱罵顧男。之後樑男與魏男又持顧男的提款卡,在顧男戶頭僅剩3386元的情況下,再領出3000元現金。顧男遭多方凌虐後,被拖行到鳳山區臨海路某公園外棄置。早晨運動的民衆發現全身是傷的顧男,趕緊報警,將顧男送醫急救,但最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蔡女、樑男、魏男等3人,並依照「殺人」、「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蔡女等人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供稱當時僅有毆打顧男,並無致死故意。而一審法院審理後,改認定蔡女犯「傷害致人於死罪」,此外,也認爲蔡女等人將顧男最後可動用的資金領走,絲毫不留給其生活費,手段兇殘,因此判處蔡女有期徒刑10年;另外樑男、魏男2人則被以「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判刑3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酌減蔡女刑度爲9年6月。另外也根據其他證人供詞,認爲是顧男自己交出提款卡,還主動說出密碼,稱自己戶頭內僅存3000元,要蔡女自己前去查看。因此這部分改判樑男、魏男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