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女想斷開冷漠父!盼由「心靈爸爸」收養 法院一句話打槍
成年女子想斷開冷漠父!盼由「心靈爸爸」收養,法院一句話打槍,裁定駁回聲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成年女子因與生父關係疏離,長年由一名宛如「心靈父親」的男性照顧扶持,雙方因此簽訂收養契約,希望透過法律正式建立父女關係。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爲,女子與原生家庭並未完全失去聯繫,也沒有急迫收養必要,若准予收養,還可能影響生父未來扶養請求權,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根據判決,女子小紫與擔任收養人的阿浩(化名)於2025年籤立收養契約,希望由阿浩收養她爲養女,並向法院聲請認可。阿浩表示,小紫自國中起與生父同住,但雙方長年關係不佳。由於生父希望將家中房間騰給其他子女使用,甚至要求小紫支付房租,雙方關係因此更加緊張,小紫才萌生被收養念頭,生父也同意。
不過小紫到庭時則坦言,自己目前仍與生父同住,雖然雙方鮮少互動,但並沒有激烈衝突或爭吵。她指出,自己真正感受到父愛與支持的人其實是阿浩,成年後多數生活費與精神支持也都由對方協助。
小紫提到,生父在再婚後,帶着新的家庭成員進入原本生活環境,讓她始終難以適應。她認爲生父並未妥善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反而要求他們去配合新的家庭,因此,雙方逐漸產生距離感。
法院審酌後指出,成年收養雖應尊重當事人意願,但收養制度本質上,是在原生家庭無法正常發揮功能時,作爲保障當事人利益的替代措施,而非單純用來改變家庭關係或情感認同。
法官認爲,本案中,小紫雖認同阿浩長年照顧與情感支持,也確實對其有深厚依賴,但目前生活狀況並未達到必須透過法律收養才能維持生活或照顧的程度,難認有急迫性與必要性。
此外,法院也認爲,若原生家庭成員之間存在溝通障礙,理應優先尋求改善與修復,而非直接藉由收養改變法律上的親子身分。尤其一旦收養成立,生父未來將喪失對女兒請求扶養的權利,恐對生父權益造成不利影響。綜合考量後,法院認定,本件聲請有違收養制度目的,且可能損及生父權益,因此,裁定駁回。